李小琳,女,1961年6月生于
北京市,1983年2月参加工作,1991年7月入党,清华大学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研究生,
北京大学哲学系研究生班毕业,美国麻省理工学院EMBA访问学者,高级工程师。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两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两届执委会委员,享受国家政府津贴。曾任
中国生命关怀协会代理事长。
李小琳2007年曾被美国《财富》杂志评为2007年全球商界女强人。2008年被授予“改革开放30年全国企业文化杰出贡献人物”、“经济百人能源行业十大领军人物”、“十大海内外有影响力的《中国妇女》时代人物”等称号,获得“2008年世界杰出华人勋章”,2009年荣获《时代周刊》全球50强女性CEO。2010年再度被《财富》评为全球商业“50女强人”,荣获“2010年中国十大品牌女性”、“中国全国优秀诚信企业家”;并经社会推举被评选为“2010年度十大经济女性”之首。2011年,被《财富》杂志推选为“亚洲最具影响力的25位商界领袖”之一,为我国唯一入选的女性企业领导人;被英国《金融时报》评选为2011年全球商界女性50强;荣获“2010-2011能源年度人物”、“企业文化30年实践十大典范人物”、 “2011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2012年,荣膺“中国证券金紫荆最具影响力奖”。2014年1月,当选“2013年度中国企业十大人物。2014年6月,荣获 “杰出环保领军人物”殊荣。2014年9月,荣获“亚洲品牌十大杰出女性”。2015年1月,荣获2014年度“中国企业十大人物”。2015年1月,荣获“2014中国经济十大杰出女性” 。2019年9月19日荣获“能源功勋 终身成就人物”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