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嘉,女,湖南花鼓戏旦角。湖南长沙人。出生于1944年6月17日(农历甲申年闰四月廿七日)。1960年中学毕业后入湖南省花鼓剧院,197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任湖南省花鼓戏剧院院长、演员。是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湖南剧协理事。工青衣、花旦。1965年以《打铜锣》饰林十娘,获全国优秀演员奖。代表剧目还有《野鸭洲》《沙家浜》《送货路上》等。
1960年中学毕业后入湖南省花鼓剧院,197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任
湖南省花鼓戏剧院院长、演员。是
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湖南剧协理事。工
青衣、
花旦。1965年以《
打铜锣》饰林十娘,获全国优秀演员奖。代表剧目还有《野鸭洲》《
沙家浜》《
送货路上》等。
1989年由文化部批准为全国尖子演员。1992年成为享受国务院
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979年,随剧院晋京汇报演出《三里湾》;随慰问团赴云南老山前线慰问演出(受
湖南省文化厅通报嘉奖并由部队首长赠三级军功章);
曾参加过戏曲片《
打铜锣》《
送货路上》《野鸭洲》等电影拍摄;曾在《
湖南日报》《戏剧春秋》等刊物发表《演员与编剧》《浅谈林十娘和程序运用》、《愿为舞蹈添春色》等文章,杂记九篇,还多次应电台、电视台、音像公司邀请参加参加各种演播,录音录像等活动;电台、报刊等媒体多次为她做专题介绍。
多次为湖南省内外的一些兄弟剧团排戏辅导,并应邀在山东吕剧团,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等单位讲授
花鼓戏剧知识和本人艺术实践经验。工作中能勇于探索、勤于实践,不遗余力为花鼓戏事业努力工作。1986年被评为湖南优秀中年演员,在长期的舞台艺术生涯中逐步形成自己的表演艺术风格。
通过认真审核李小嘉申报材料,认为申报人掌握长沙花鼓戏、邵阳花鼓戏、衡州花鼓戏等不同演唱风格,将京剧旦行表演基本功与花鼓戏传统旦行表演技艺相融合,形成既有浓郁生活气息,又有严谨的大戏规范的表演风格。代表剧目拍摄成电影广泛传播。潜心钻研,发表花鼓戏专业理论研究成果,多次录制花鼓戏经典唱段,深入基层参加惠民演出,将长期从艺学习积累的唱腔、表演技巧、心得、剧目毫无保留的传授给一批中青年演员,使得传统剧目常演常新。经过评审组评审,该申报人李小嘉符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标准,同意推荐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