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山(1895~1939),原名崇功,后化名鲁东,周村区大姜乡和家村人。1939年3月28日上午10时许,李宗山在长山县七区(今大姜乡)
河崖村东桥头上,与日伪军突然遭遇,不幸被捕。在敌人毒刑拷打面前,他坚贞不屈,后被日军杀害。
自幼上学,先后就读于周村高等小学、长山中学、济南师范学校。学生时代就带头剪发、破除迷信,反对妇女缠脚。1919年“
五四运动”爆发后,他积极参加周村地区的群众爱国运动,在千人大会上登台讲演,当众咬破中指,挥书“力除奸商”的标语。师范学校毕业后,参加
北伐战争,后又从事教育工作。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他在
姚仲明帮助下加入
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简称“民先队”)。1938年2月,与
景宜亭等人一起,组织起一支百余人的抗日队伍,号称八路军抗日独立第四旅,不久改称“八路军抗日武装宣传队”,后编入八路军山东抗日游击队第四支队。是年,随
廖容标司令员去鲁中南开辟工作,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八路军山东抗日游击队第四支队三营教导员。同年,转入长山县地方工作,多次带领游击队员在长山、周村地区打击敌人。1939年3月28日上午10时许,
李宗山在长山县七区(今大姜乡)
河崖村东桥头上,与日伪军突然遭遇,不幸被捕。在敌人毒刑拷打面前,他坚贞不屈,后被日军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