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1771),字济夫,一字用兹,号湛亭,汉军
正蓝旗人,
清朝大臣。
乾隆二十七年(1762),调
淮徐道。乾隆二十九年(1764),擢河东
河道总督。奏言:“山东
运河资湖水接济。今秋雨少,饬早闭临运各闸。”又言:“
微山湖蓄水济运。
韩庄湖口闸水深,与滚水坝脊相平,空船足敷浮送,即应堵闭。
泗河会合诸泉,收入
独山湖,仅
济南运。应请於
兖州府金口坝截筑土偃,俾达
马场湖,俾济宁上、下河道并资其益。蜀山、马踏二湖专济北运,亦须筑坝收蓄。”又请增募夫役挑濬沙、赵、漳、卫、汶、泗、韩、马诸水,均报闻。又奏:“黄河北岸耿家寨埽工为豫东第一险要,自乾隆九年下埽修防,岁费帑料。去冬於对岸引渠,冀分溜势。今秋全河畅分入渠,险工淤闭。”得旨嘉奖。
乾隆三十年(1765),调江南河道
总督。上以李宏初自
监司擢用,道厅以下多同官,虑有瞻徇,命
高晋统理南河,留李宏协理河东
总河。奏言:“黄河至河南
武陟、
荥泽始有堤防,丹、沁二水自武陟木栾店汇入,伊、洛、瀍、涧四水自巩县洛口汇入,设诸水并涨,两岸节节均须防守。臣咨饬陕州於
黄河出口处,
巩县於伊、洛、瀍、涧入河处,黄沁同知於
沁水入河处,各立水志,自桃汛迄霜降,长落尺寸,逐日登记具报;如遇陡涨,飞报江南总河,严督修防。
大丹河至
河内县丹谷口,旧筑拦河石坝,令由小丹河归卫济运,请不时察验疏令畅达
卫河。
辉县百泉为卫河之源,
苏门山下汇为巨浸。南建三斗门,中为官渠济运,东西为民渠灌田。向例重运抵临清,闭民渠,使泉流尽入官渠。五月后插秧,一日济运,一日灌田。惟民渠石坝失修,泉水旁泄,应令修砌坚实。”均如议行。上以清口节宣未畅,下河田庐易湮,特定高堰五坝水志水高一尺,清口坝拆展十丈。乾隆三十一年(1766)三月,李宏奏言:“清口水门因上年霜降后湖水大消,祗留十四丈。桃汛将届,应预将东坝拆展,使口门宽二十丈,俾
洪湖及早腾空,预留容纳之地。”上嘉之。夏秋间湖水盛涨,续展至五十三丈。八月,河溢
徐州韩家塘。宏与高晋分驻两坝堵筑,逾月工竟。奏言:“平时大展清口,腾空湖面,乃得蒇工迅速。”冬,以湖水渐落,请接筑东、西坝,仍留口门二十丈,酌量收束,蓄清抵黄。
乾隆三十三年(1768),河溢王家田头,下吏议降调,宽之。乾隆三十四年(1769),奏言:“
洪泽湖水大,将清口东、西坝递展宣泄。适黄水骤长,灌入清口。随闭惠济、通济、福兴三闸,俾并力敌黄,黄水消退。”报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