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为民
胡锦涛提出的方针
权为民,又叫“权为民所用”,是中国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中央书记处成员上任伊始考察西柏坡时提出来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中的一句。
含义介绍
其含义是,要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始终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事业为重,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绝不以权谋私。这句话表现了中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特征,又体现了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现实要求,发人深省,催人奋进。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3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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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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