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为民
胡锦涛提出的方针
权为民,又叫“权为民所用”,是中国中共中央总书记
胡锦涛
和
中央书记处
成员上任伊始考察
西柏坡
时提出来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中的一句。
含义介绍
其含义是,要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
权力
,始终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事业为重,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绝不以权谋私。这句话表现了中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特征,又体现了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现实要求,发人深省,催人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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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3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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