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646年,李自成部将
郝永忠(原名郝摇旗)为联
明抗
清,拥立朱本铉为帝,改年号为
定武,朱本铉政权依靠
大顺军的支撑,先后活动于湖南、湖北、广西、四川一带,与
清朝相抗衡。公元1663年,农民军进攻四川巫山时被清军战败,
郝永忠被俘杀害。
人物生平
韩王本铉,系太祖十九子宪王松之后,世封平凉。崇祯十六年,李贼自成陷陕,王被执,间脱。适献贼陷楚,其部将郝永忠者,枭悍,军中望永忠摇旗,辄奋,遂以郝摇旗著名,敌遇之震。及献贼死,摇旗内款,独奉韩王为主。自闽事坏,韩便称尊,改元定武,尝移书桂王,叙长幼不称臣。北抗,保那西乱山之中,驻房山,自为号令。时来亨驻兴山、归州等处,刘二虎据巫山等处,王壹与其弟行二者据施州卫,声势遥相倚。及孙可望归款安龙,驰秦王令旨,招永忠。永忠答柬,称侍生某,有曰:“老侄年来举动,何以至是?”以其傲,多不恭于桂,□为鸣鼓之词也。可望不敢还让。初,李闯下一只虎李过及闯戚高必正等举众南逸,先款韩王,王不能有,乃就桂林兵部尚书堵胤锡稽首受命。壬寅,定武十六年,北师总督李国英以关中劲旅当房山,而鼓其全力困来亨,房山得完。癸卯,定武十七年,来亨被围,弃七连,保谭家寨。永忠与二虎合力,从来亨北御,大战四昼夜,北协湖广之师大挫。已而巫山不能守,先败。房山旋败,韩主不终。
人物争议
存在说
史家对这篇《韩主纪》是颇注意的。不少人如1949年前之孟森、陶元珍、朱希祖,1949年后之李光璧等为之著文,加以考证,以为这是关于“韩主”之仅见材料。并以韩王及其“定武政权”的存在为前提,推断出南明的大部分时间内存在着所谓“韩、桂矛盾”,“支持桂王的,主要是张献忠旧部,孙可望、刘文秀、李定国等,支持韩王的,是李自成旧部十三家军”,并进而断言明清之际还存在着一个“南明”之外的“后明”国。1949年前后发表的一些专著如李文治《晚明民变》、谢国祯《南明史略》、李光璧《明代史略》、李洵《明清史》等和出版的一些工具书如《辞海》历史分册、荣孟源《中国历史纪年》《中国历史年代简表》(文物出版社)等等,也都收进了 “定武”“韩王”之类的内容。
抗战期间,陶元珍发表《后明韩主续考》一文。该文引用了八份清初刑部档案文件,其中提到“韩王”的有两件,这就第一次为“韩王”的存在在查继佐的著作之外找到了根据。但是,这几份档案所记彼此矛盾,不仅无法了解“韩王”的来龙去脉,也无法为“定武政权”的存在提供证据。
不存在说
秦晖认为:根据顺治年间郧、房一带的政治、军事形势,根据郝永忠其人与夔东义军其他领导人的活动情况,根据永历一朝南明政权与大顺军余部的关系及其他许多方面来考察,所谓“后明”的存在是不能成立的。“韩主”及其“定武”政权纯属乌有,这就是它所以“仅见”于《罪惟录》一书之原因。
抗清活动时,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澄清。清朝初年
查继佐撰写的《
罪惟录》中依据不可靠的传闻在南明诸主间添了一位所谓年号“定武”的“韩主”,对后世研究南明史事造成了很大的混乱。
其文云:韩王本铉,系太祖十九子宪王松之后,世封平凉。
崇祯十六年,李贼自成陷陕,王被执,间脱。适献贼陷楚,其部将郝永忠者枭悍,军中望永忠摇旗辄奋,遂以郝摇旗著名,敌遇之震。及献贼死,摇旗内款,独奉韩王为主。自闽事坏(指
隆武帝遇难),韩便称尊,改元定武。尝移书桂主(指永历帝),叙长幼,不称臣。……癸卯(1663年,康熙二年)定武十七年,来亨被困,弃七连,保谭家寨。永忠与二虎(指刘体纯)合力,从来亨北御,大战四昼夜,北协湖广之师大挫。已而,巫山不能守,先败。房山旋败,韩主不终。
以
顾诚为代表的一些南明史学家质疑“朱本铉”的存在,认为是查继佐讹传,其论据主要包括:
一,郝摇旗原是大顺军李自成部下偏裨,误作大西军张献忠麾下之枭悍。
二,永忠乃郝摇旗联明抗清后隆武帝所“赐”之名,误作本名。
三,郝摇旗长期追随
永历朝廷,不仅同何腾蛟、瞿式耜交往甚多,还曾在桂林亲自护卫
永历帝出逃(见上文),误为自隆武帝遇难后即拥戴韩王本铉称尊,改元定武。
四,即便有明初所封韩王后裔在大动荡中流落他乡自称或被推为“韩王”,也不可能名为“朱本铉”,因为按
朱元璋亲自反复修改酌定后颁布的《
皇明祖训》《礼仪》篇规定了诸藩命名世系的二十字,“本”字为封于山东兖州的鲁王位下第十九世,明朝灭亡时鲁藩才传到第九世“以”字辈,如袭封鲁王
朱以派、
朱以海(即鲁监国)兄弟,根本不可能出现“本”字辈;韩王位下没有“本”字辈,韩王由朱元璋所赐的辈分排行用字为“冲范征偕旭,融谟朗璟逵,亶韶愉灏慥,令绪价蕃维”,所谓“韩王朱本铉”完全是空穴来风。
以
孟森和
柳亚子为代表的另一派南明史学家则倾向于肯定朱本铉的存在,认为是韩王
朱松后裔,但所引资料多来自野史,尤其是《张苍水年谱》。
孟森考证定武帝应为
朱亶塉。但是据《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84册》中摘录的《崇祯十二年礼部题请敕谕诸藩》手本底稿中明确开列韩王韶䐾的名封于后,因此可证明明代最后一代韩王应为朱韶䐾。按明代韩王系命名字派的规范,此韩王朱韶䐾应是朱亶塉的儿子。
查继佐曾经在鲁监国政权中任职,所著《罪惟录》中也记载:“自帝系成祖下,预派二十字,世以辅名,名旁按五行取相生义。……而亲王亦各派二十字,载玉牒”,可见疏于查考。查氏立志著史,但常有失误。如他在《鲁春秋》一书中开头就说:“乙酉夏五月,南都不守,……杭诸绅奉皇太后命敦请潞王
朱翊镠监国。”把
朱常淓误记为其父老潞王。记鲁王监国事又云:朱以海“甲申(1644),甫袭封四日而东师入兖州,王南奔浙江”,显然是把1642年清军攻破兖州与1644年大顺军接管山东两件事混为一谈。记绍武政权则说:“唐王朱聿镇据广州自立”,把
朱聿鐭的名字误写作聿镇。查继佐在清初搜罗史料不易,辨别不清,误信讹传本不足怪。辛亥革命后,孟森先生依据查氏所记,不厌其烦地抄录最常见史籍,撰成《后明韩主》一文,尽管他连东安王朱盛蒗、韩王朱本铉是一人还是两人都说不明白,仍然武断地写道:“是年(1643,崇祯十六年)献忠陷平凉,韩王被执而脱走入楚,遂为郝摇旗所得而奉之。摇旗等盖已先降,其奉韩王,自为明延统之意矣。以后摇旗等久不见于史,从《罪惟录》观之,则正于山僻中缔造一韩主之明国时也。韩主立国,在丙戌(1646)九月闽败之后,已当清
顺治三年。而十三家之帅,遂以郝永忠、
李来亨等著。……”
在南明诸将领当中,郝摇旗的记载是比较多比较有系统的,孟森先生说“摇旗等久不见于史”,只能说明他自己所见史料甚少。柳亚子先生撰《
南明史纲·史料》一书中有《韩王本铉传》,他察觉了查氏所记有些不可靠,如韩藩排行没有“本”字辈,郝永忠不可能在隆武二年拥立本铉之类,也不列入正“编”(相当
本纪)之中,然而在传文中仍然写道:“隆武二年丙戌八月,汀州不守,绍宗襄皇帝殉国。本铉方拥众保郧西乱山中之房县,遂建号自立,改元定武。然局蹐一隅,不能有所展布也。”柳亚子文中根据的除查继佐《罪惟录》外,多次提及全祖望、赵之谦撰写的《张苍水年谱》作旁证。其实,
张煌言本人的诗文集中从来没有提到“韩王”、“定武”,他写的《送吴佩远职方南行访行在兼会师郧阳》诗,意在寻访昆明破后流离失所的永历帝并且同夔东十三家军建立联系。
全祖望、
赵之谦撰年谱为此诗作注时即误信查继佐《罪惟录》窜入了“奉韩主本铉为主,改元定武”的情节,既歪曲了张煌言的原意,更无助于证实“韩主定武”。
我们无意于对前辈学者吹毛求疵,但是,在南明史上凭空增加一个立国建号十七年的朝廷事关重大,不容不辨。即如孟森所言,“治明史者,不能忽为细事”。既然不是“细事”,又何必在未加详考的情况下作出极大胆的论断?只要对南明众多史料和清初档案加以排比考证,就可以知道根本没有什么年号定武的韩主。
指出称尊建号的“韩主”纯属讹传,并不是说明清易代之际没有“韩王”曾在郝摇旗营中参与复明运动。明崇祯朝廷覆亡前后,诸藩有的被擒杀,有的轻信清廷给以“恩养”的谎言自投罗网,有的流离失所。南明自弘光以后,除了对身分明确者予以安置外,已经不能依据谱牒确定袭封人选。朱明宗室人数既多,谱系亦紊,有的自称或被推为“一字王”(亲王)、二字王(郡王)以资号召,并不足怪。在现存档案、野史等文献中无论是在清统治区还是在南明管辖区都有很多谱系袭封情况不清楚的明朝藩王。郝摇旗营中确实曾经有过几位藩王,一位是东安王朱盛蒗,一位是通山王朱蕴釨,另一位是韩王
朱璟溧。朱璟溧是明太祖之子韩宪王朱松的九世孙,顺治五年山西反清运动风起云涌时,他被虞胤、韩昭宣推举为“韩王”,作为复明运动的号召。山西兵败以后,朱璟溧逃到湖广的南明控制区,不迟于1651年(顺治八年)进入设于湖北房县山区的郝永忠营里。他虽然很可能不是韩藩世袭近支,但是由于在山西等地复明志士中有一定影响,又受到大顺军余部郝摇旗等人的郑重接待,永历帝在宗藩凋零、谱系紊乱的情况下,出于策略考虑承认了他的韩王封号。从现有档案等文献看,韩王朱璟溧的任务主要是代表永历朝廷联络北方的复明势力。
清初档案内有一件报告“逆王”朱存梧在河南洛阳地区秘密联络反清人士,准备在1656年(顺治十三年)元宵节起事,夺取洛阳的案件。朱存梧被清政府捕获后供述他在1651年(顺治八年)到过郝摇旗部据守的湖北房县山中,“住半年,与韩伪王相处,他是一字王”。朱存梧的供词明确说这位寄居于郝摇旗营中的韩王只是“一字王”,并没有说他建号称尊。何况朱存梧还供称在这以前(1649,顺治六年),他还“潜身至贵州省下投见永历,说要中兴,领受有龙边伪票一张,无龙边伪札四张,又空头伪札二张,结连会兵”,显然同郝摇旗等人一样是尊奉永历朝廷的。
另一件清方档案为湖广总督祖泽远在顺治十三年的奏疏,其中说:山西人李企晟“先在韩城一带与虞胤同韩昭宣结草作乱,私立伪韩王,行伪永历事。企晟自加伪总督职衔,于顺治十二年十一月内自华山出营”,后来取道潼关、河南邓州、淅川,到达湖北均州,“郝永忠将企晟接入营盘安住。……至十三年二月十一日引企晟出山。比企晟遂于贼营内携带镀金印一颗、伪银印五颗、铜关防十八颗,伪永历敕札一道、伪历日一本,伪韩王龙札三十二张、伪龙票一十八张、伪国公札付五十张、伪咨揭帖三件、伪告示一十七张、伪书札五十件”,本拟“往陕西一路给散”,为南明招兵买马,不料进入清辖区不久就被清军捉获。李企晟在供词中说,他“于十二年间自华山来到邓州浙川县,至十一月十五日到均州黄家湾过河,十六日进山,十一月二十四日到房县郝永忠贼营住两月半,见韩王并郝永忠商议联络内外兵马,会同兴山、巴东各家头目,随领出敕印关防共二十四颗并龙告示书札,仍往山西一带散给众党陕西虞胤、太行山牛光天、五台山高鼎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同一文件中还提到李企晟派随行人员李得福到郝永忠营后“差赴云贵通信未回”。沈佳记:丙申十年(1656,顺治十三年)五月初一日,永历帝由
李定国扈卫到昆明不久,就批准了韩王璟溧的请求,加封虞胤为莱国公,仍以
文渊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总督军务的头衔联络山西、陕西清统治区内的复明势力进行斗争。从上面引用的文献来分析,韩藩宗室朱璟溧是在山西
姜镶等人于顺治五年反清时被虞胤、韩昭宣等拥立的,以“韩王”名义“行伪永历事”,权宜委任参加起义的文武官职。晋、陕大规模反清运动失败以后,朱璟溧辗转逃入湖北房县一带的郝摇旗营中,同永历朝廷的关系肯定比在山西时要密切一些;郝摇旗以至永历朝廷也希望借助他在晋、陕一带的旧有影响和关系联络北方清统治区内的复明力量。
尽管我们掌握的只限于几件片断的可信材料,这些材料却毫无例外地证明韩王朱璟溧只是作为永历朝廷的代表人物进行过活动。从1656年(顺治十三年)到1662年(康熙元年)清军对夔东明军根据地展开三省会剿,时间已过六年,没有见到文献中再提及韩王朱璟溧,大约是已死。同郝摇旗、袁宗第等人一道被俘的只有东安王朱盛蒗,毫无“定武十七年,韩主不终”的任何迹象。如果清军擒杀了一位南明皇帝,当事文官武将必然在奏捷疏中大肆吹嘘一番,怎么可能一字不提呢?至于
夔东十三家武装尊奉永历朝廷,十三家首领人物和部将接受永历朝廷颁授的官爵,作为朝廷的象征和负责联络各部的“督师”、“阁部”、“部院”和太监都由永历帝委任,有大量材料证明。
为了维护历史的真相,必须剔除所谓以“韩主”为首的“定武”朝廷的谬说,以免以讹传讹,贻误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