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志昊,男,1984年1月出生,河南省开封市人,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人物经历
2006年7月毕业于
河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8年7月毕业于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2011年7月毕业于
厦门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9年9月-11月,赴
台湾政治大学法律系访问交流。
2011年8月,任教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主讲课程
法学入门、法理学、法律职业伦理、法律与文学、立法学、演讲与法庭辩论等。
出版图书
研究方向
法理学、立法学、政治哲学。
主要贡献
论文
1、《论法律解释理论的形式语用学转向》,《
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第五辑,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2、《论我国区域立法合作》,《政治与法律》2009年第11期。
3、《从价值预设到法律形式:立法方法论基础初探》,《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4、《信息网络时代政治协商制度的新定位》,《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
5、《从秩序缔造、法律创制到意见表达》,《
地方立法的理论与实践》,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6、《“白马之盟”与汉初政制——以政治正当性为线索》,《政治学研究》2014年第2期。
7、《简论地方立法科学性的判定标准》,《地方法制评论》2014年卷,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8、《人民政协法制化的理论基础与路径抉择——基于功能主义进路的考察》,《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第5期。
9、《论立法协商的概念、理论与类型》,《
法制与社会发展》2015年第4期。
著作
1、(合编)《
法学研究方法》,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2、(合译)《
比较法的认识论与方法论》,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3、《实践商谈与理性参与——立法科学化问题研究的新视角》,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获奖情况
译著《比较法的认识论与方法论》获福建省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科研项目
1、广东省
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地方立法机制的理论问题研究”。
2、中央高校基金项目“立法领域中的社会规律问题研究”。
3、广东省政协理论研究会项目“立法协商的概念、理论与制度——基于广东地方实践的考察”。
4、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广东自贸区法制问题研究”。
5、广东省政协理论研究会项目“协商民主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研究”。
6、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委托项目“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