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贞
6·22杭州小区纵火案遇难者
朱小贞(1983年~2017年6月22日),1983年出生于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竹口镇6·22杭州小区纵火案遇难女主人。高中毕业后开始从事服装工作,2003年到杭州创业,因保姆纵火,2017年6月22日清晨在杭州“蓝色钱江公寓”2幢1单元1802与三个孩子一同遇难。
人物生平
1983年,朱小贞出生在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竹口镇一户农村家庭,兄妹共三人。
高中毕业后,在二哥朱庆丰开在老家县城的服装店帮忙。
2003年,和妹妹在杭州武林路‘服装一条街’开了个店。
2005年,在杭州武林路开店的朱小贞经常光顾一家理发店,与理发师林生斌相识、相恋。起初,家人并不同意,但朱小贞的执意让家人改变了态度。婚后,林生斌辞去工作,与朱小贞一起经营服装店,开始共同创业。
2007年5月,朱小贞和林生斌的长子林柽一出生。
婚后的朱小贞和林生斌从门面店发展到设计坊、小工厂,一步步做大。
2008年开了服装公司,2009年实体市场开始受网店影响时,转型做设计、贴牌,2017年公司有40多人。
2011年,第三次怀孕,因为当时的住房不到100平方米,贷款买了“蓝色钱江”360平方米的大房子。
2016年下半年,从未谋面的朱小贞与莫焕晶有了交集。经上海某家政公司介绍,莫焕晶前往朱小贞家做保姆。
2017年6月22日清晨,“蓝色钱江公寓”2幢1单元1802室突发火灾,朱小贞和三个孩子遇难。
重要事件
2017年6月22日凌晨5时07分,杭州市上城区鲲鹏路蓝色钱江公寓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火情。经过消防全力抢救,5时54分,现场火势得到控制;6时48分,现场火被扑灭。据了解,起火建筑为25层砖混结构的居民住宅,起火部位位于18楼1802室,面积约300平方米,火灾过火面积约50平方米,燃烧物质为家具,具体原因正在调查。
该居民房共有住户6人,经现场搜索,抢救出4名伤者,全部送至浙二医院救治。遗憾的是,截至24日上午11时,4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杭州市上城区公安局确认,这四名死者为一名成年女性和三名儿童。成年女性朱小贞,34岁,即为房子的女主人,是丽水市庆元县竹口镇人。3名死亡小孩分别为林柽一(男,10岁)、林臻娅(女,8岁)及林青潼(男,6岁,香港籍)。
据了解,事发时,遇害女主人丈夫林生斌(36岁,福建省霞浦县人)正在外地出差,事发后得知情况才从外地赶回。
24日晚,杭州公安经调查后发布了案件通报,明确这是一起纵火案件:该户女保姆莫焕晶(34岁,广东东莞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经审查,莫焕晶其对放火、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7月1日,根据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杭州市公安局对涉嫌放火罪、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莫某晶依法执行逮捕。
后续处置
2017年8月21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放火罪、盗窃罪,依法对“蓝色钱江放火案”被告人莫焕晶提起公诉。
2018年2月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杭州保姆纵火案”被告人莫焕晶一审判处死刑,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8年6月4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判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5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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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