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德
清朝丽江府土通判
木德,处清初丽江改土归流、木氏式微之际,袭任丽江府土通判,木氏嫡孙,末代土司木钟之子。
人物生平
清雍正三年(1725),木钟病故。其子木德当时只有九岁,承袭土通判职务。
木氏在政治上失去了权力,经济地位也今非昔比,田产牛羊都被充公,以致木家“室如悬磬,贫乏难堪”。后来几番争取,朝廷才同意发还一些土地,供其收取租税。
一直到辛亥革命后,云南都督还任命木荫为“土通判所使”,木标、木琼相继任职。
代表作品
《最胜园记》碑记,为木德仅见之作,这对于进一步了解木氏后期历史和当时的社会状况,亦具显见意义。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6 15:32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代表作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