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结算制度是指交易所根据交易结果对会员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及其它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时所要依据的规章条例,是结算能顺利进行的基本保障。主要包括保证金制度、每日无负债制度、风险准备金制度。
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
交易保证金、盈亏、
手续费、
交割货款和其他有关款项进行的计算、划拨。结算包括
交易所对会员的结算和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对其客户的结算,其计算结果将被计入客户的
保证金账户。
期货交易所的结算实行
保证金制度、
每日无负债制度和
风险准备金制度等。与期货市场的层次结构相适应,期货交易的结算也是分级、分层的。交易所只对会员结算,非会员单位和个人通过期货经纪公司会员结算。
(1)每一
交易日结束后交易所对每一会员的盈亏、
交易手续费、
交易保证金等款项进行结算。其核算结果是会员核对当日有关交易并对客户结算的依据,会员可通过会员服务系统于每
交易日规定时间内获得《会员当日平仓盈亏表》、《会员当日成交合约表》、《会员当日
持仓表》和《会员资金结算表》。
(1)期货经纪公司对客户的结算与交易所的方法一样,即每一
交易日交易结束后对每一客户的盈亏、
交易手续费、
交易保证金等款项进行结算。
交易手续费一般不低于
期货合约规定的交易手续费标准的3倍,
交易保证金一般高于交易所收取的
交易保证金比例至少3个百分点。
(3)当每日结算后客户
保证金低于
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水平时,期货经纪公司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客户
追加保证金,客户不能按时追加保证金的,期货经纪公司应当将该客户部分或全部持仓
强行平仓,直至保证金余额能够维持其剩余头寸。
交易所对会员存入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的
保证金实行分账管理,为每一会员设立明细帐户,按日序时登记核算每一会员出入金、盈亏、
交易保证金、
手续费等。
交易所实行
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分为
结算准备金和
交易保证金。
结算准备金设最低余额,每日交易开始前,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不得低于此额度,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大于零而低于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不得开新仓;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则交易所将按有关规定对其
强行平仓。
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当买卖双方成交后,交易所按
持仓合约价值的一定比率向双方收取交易保证金。
交易所实行
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该制度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
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
交易保证金及
手续费、
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
结算准备金。
当日盈亏=∑[(卖出
成交价-
当日结算价)*卖出量]+∑[(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买入量]+(上一
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卖出
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
结算准备金余额指当日结算准备金=上一交易日结算准备金+入金-出金+上一交易日交易保证金-当日交易保证金+
当日盈亏-手续费等
当日盈亏在每日结算时进行划转,当日盈利划入会员
结算准备金,当日亏损从会员结算准备金中扣划。当日结算时的
交易保证金超过昨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部分从会员
结算准备金中扣划。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低于昨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部分划入会员
结算准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