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件投降(Conditional Surrender)是指在作战结束时
战败的一方要求
战胜方允许其提出的某些
条件,战败方才肯
投降。一般来说,提出有条件投降会缩短
战争的时间,因为这样能不致于战败方失去全部
主权及承受太大损失。
在德意志帝国于一战中战败后,德国签订了“凡尔赛条约”,虽然凡尔赛条约致使德国蒙受巨大经济损失,且军事亦受限制,但大致上魏玛共和国仍然保持自主独立,而非如二战中德国战败后,遭受盟军各国瓜分,主权尽失。
清朝多次败于列强,而每次投降后都签订了很多条约,例如《北京条约》《南京条约》等。这些条约都只给予列强优惠及赔款割地,绝对不会将清朝变成殖民地,或让清朝失去一切主权。这种以赔款割地作投降条件也是有条件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