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降,汉语词汇。拼音:tóu xiáng。释义:投,投奔、投靠、投诚,多指战争形势明朗之前主动变节到对立阵营的行为,如甘宁投孙权、许攸投曹操等;降,受降、降服,多指战争形势明朗之后或者失败之后向对手屈服,如张辽降曹操、关羽降曹操等。现代汉语词汇,表示向别人屈服,解放战争中,投降与投诚和起义具有不同的政治意义。
唐 陆贽《
放淮西生口归本贯敕》:“其投降人等,权於诸州县安置者,亦任各从所适。”
《五代史平话·周史·卷下》:“才经数合,只见樊爱能、何徽两个引取马军先走,右军
溃散,只留步军千余人,尽
解甲走诣北汉主军前投降。”
辽 懿德皇后 《伏虎林应制》诗:“灵怪大千俱破胆,那教
猛虎不投降。”
明
罗贯中 《三国演义》第二回:“朱俊分兵四面围定,城中断粮,韩忠使人出城投降。”
梁斌 《播火记》四八:“为了革命,流血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投降与屈辱。”
交战国(方)或武装集团的投降,一般通过签订特别军事协定或某种协议的形式而达成。投降通常按照受降方的条件或双方谈判商定的条件实施。投降后,投降方所有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和军用物资按协议规定移交受降方,人员则作为战俘由受降方处理。投降分为有条件投降和无条件投降。当一方战败或没有取胜可能时往往会接受有条件投降,具体条件由交战双方协定,受降方承诺投降方提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无条件投降是受降方不准投降方提出任何投降的条件和要求,完全接受受降方的意志。投降通常要签署投降协定。武装部队的投降是军队建制单位按照对方提出的条件或双方代表谈判商定的条件,在战区、军事行动地域、居民地等停止抵抗。任何一级的投降,不论是在什么情况下形成的,只要是来自指挥官的决定,就是有效的。军队建制单位的投降属于局部投降,不代表国家。战斗员的投降是战斗员个人向敌方乞降,战斗员投降后即成为战俘,享有战俘待遇。武装冲突法禁止交战方宣告决不纳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