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向线段
数理科学术语
有向线段是指规定了方向的线段。有向线段的方向是从一点到另一点的指向,这时线段的两个端点有顺序,我们把前一点叫做起点,另一点叫做终点。
定义
基本定义
定义1 当一条线段的一个端点被指定为起点.而另一个端点被指定为终点,并且规定由起点到终点的方向叫作这条线段的方向时,那么,这种线段叫作有向线段.
也可以简单地说,规定了起点和终点的线段叫作有向线段.或者说,规定了方向的线段叫作有向线段.起点为A,终点为B的有向线段用符号 表示.
起点与终点重合的有向线段叫作零有向线段.零有向线段的方向可以任意指定.
定义2 如果两条有向线段方向相同.并且长度相等,就说这两条有向线段相等;规定零有向线段都是相等的.
必须注意, 与 是不相等的.因为它们的方向相反.
配置在轴上的有向线段
定义3 当一条直线的正向被指定了以后,那么.这种直线叫作轴(有向直线).
若配置在轴上的有向线段的方向和轴的正向相同,那么,这种位置的有向线段叫作轴上的正方向的有向线段;若有向线段的方向和轴的正向相反,那么,这种位置的有向线段叫作轴上的负方向的有向线段.
定义4 轴上的正方向的有向线段的长度,负方向的有向线段的长度的相反数,叫作这条有向线段的数值(代数长).规定零有向线段的数值为0.
有向线段 的数值用符号“值 ”或“AB”表示,而长度(或叫作模)用符号“∣ ∣”表示。
相关定理
定理1 设A,B是轴上的任意两点,则AB=﹣BA
即:AB+BA=0
定理2 (沙尔(Mishel Schasles)定理) 设A,B,C是轴上的任意三点,则以下的关系式总成立,即
AB+BC=AC
证明 分以下几种情形证明.
(1)B在A,C之间,并且由A到B的方向和轴的正向相同(图(a)).
由初等几何知道:∣AB∣+∣BC∣=∣AC∣(∣ AB∣表示线段AB的长度),
所以有:AB+BC=AC
(2)B在A,C之间,并且由A到B的方向和轴的正向相反(图(b)).由(1)知道:CB+BA=CA,而由定理1知
所以有:AB+BC=AC
其余各种情形的证明,可自己完成.
推论(沙尔定理的推广) 设,,,......,,(n≥3)是轴上的任意n个点.则关系式
总成立.
三要素
起点、方向和长度,知道了有向线段的起点,它的终点就被方向和长度唯一确定。
与向量关系
有向线段不等同于向量。二者的区别是:向量可用有向线段来表示,每一条有向线段对应着一个向量,但每一个向量对应着无数多条有向线段。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01 16:10
目录
概述
定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