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祭司的诫命
《旧约》律法书对祭司的规定
【有关祭司的诫命】(Commandments on the priests)《旧约》律法书对犹太教祭司作了各种规定。
可归纳如下:
1、祭司必须每日燃灯(出27:20,21)。
2、祭司必须把乳香和陈设饼安放在坛前(出25:30)。
3、祭司必须祝福以色列(民6:23)。
4、以色列人应尊敬祭司(利21:8)。
5、祭司必须穿着特制的衣裳(出28:2);不可穿着破敝的衣裳进入圣所(利10:6)。
6、出行时,祭司需用肩头抬约柜(民7:9)。
7、祭司的家庭须按照班次轮流执行任务(申18:6-8)。
8、家中至亲死亡时,祭司可随俗沾染自己(利21:2,3);若非为了自己的家人,祭司一般不能因死人沾染自己(利21:1);大祭司不可为任何人、也不能因为任何缘故沾染自己(利21:11)。
9、祭司只能娶处女为妻(利21:13);不可娶妓女、被玷污的女人和被休的妇人为妻(利21:7);大祭司不可娶寡妇为妻(利21:14);也不能娶妾(利21:15)。
10、祭司不可蓬头散发进入圣所(利10:6)。
11、聚会时,祭司不可离开会幕(利10:7)。
12、任职祭司的利未人不能拥有以色列的地产,也不能享有战利品(申18:1,2)。
13、在送丧时,祭司不可剃头作为记号(申14:1)。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10 19:44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