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是
曲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18年12月16日,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揭牌仪式举行。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我市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制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研究提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建议。
(三)负责履行经市政府批准划转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投资建设、市场准入、交通运输、国土规划、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职责,并对相应的审批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负责健全完善行政审批部门与承担管理职能部门的衔接协调配合机制。负责将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情况和结果及时推送给相关管理职能部门。接受相关部门反馈的监管和执法信息,对相关事项作出调整。
(五)负责组织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社会听证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及中介服务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负责编制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及有关事项的清单和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
(七)负责配合上级部门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网络平台的建设管理、技术改造、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水平。
(八)负责市为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规范市为民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和各镇街为民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点建设管理工作,推进全市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标准化。
(九)负责牵头协调未划转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或退出市为民服务中心(分中心)办理工作。负责对进驻市为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开展流程优化、规范管理和日常监督工作。
(十)负责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进驻市为民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负责对进驻市为民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提出调换意见、审核调换人员。
(十一)负责受理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为民服务中心的投诉,承担所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二)指导镇街为民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点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十三)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四)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现任领导
揭牌仪式
(一)办公室(加挂人事科牌子)。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舆情管理等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党建科。负责宣传工作。负责做好各类教育培训年度计划的制订及任务安排工作,指导市为民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和各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开展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市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负责起草有关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研究提出提升行政审批效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建议。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等相关工作。
(四)审管协调科(加挂网络信息科牌子)。负责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与相关管理职能部门在审前审中审后的衔接联动和审批信息推送工作。负责会同相关管理职能部门加强与上下级对口部门的联系,处理审管联动中的相关问题。负责接受相关管理职能部门反馈的监管和执法信息,组织对相关事项作出调整。负责推进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组织编制权责清单,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各项管理制度。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业务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归档工作。负责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承担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方面工作。负责协调未划转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或退出市为民服务中心(分中心)办理工作。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政务服务网等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相关系统平台的建设管理、升级改造工作,协调推进数据管理、督查检查和运行保障等工作。负责市、镇、村三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工作,推进政务服务全市“一张网”建设。负责政府门户网站有关政务服务板块(页面)、内部网络和市为民服务中心计算机终端的管理维护。
(五)督查指导科。负责市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和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负责服务对象的投诉受理、处理工作。负责政务监督员选定、管理、考评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的廉政风险防控及电子监察工作。负责对市为民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和各镇街为民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点建设管理的指导、协调、规范工作。负责指导镇街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对进驻市为民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提出调换意见、审核调换人员。
(六)市场准入科。负责企业名称预核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增设分支机构等权力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等权力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等权力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与各业务关联部门的审批合作、业务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七)投资项目科。负责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权力事项和关联事项的办理或协调工作。负责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资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筑工程抗震等权力事项及关联辅助事项的办理或协调工作。负责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备案权力事项及关联的节能评估等辅助事项的办理或协调工作。负责与各业务关联部门的审批合作、业务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对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及中介服务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和效能提升工作。
(八)社会事务科。负责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路等方面权力事项和关联事项的办理或协调工作。负责教育、民政、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许可等民生保障方面权力事项和关联事项的办理或协调工作。负责与各业务关联部门的审批合作、业务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九)涉农事务科。负责农业、畜牧、水利、林业、农机等农业农村方面权力事项和关联事项的办理或协调工作。负责农机分中心日常运行管理工作。负责与各业务关联部门的审批合作、业务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