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承颢(越南语:Khúc;?-917年),越南史上称之为“曲中主”,于唐末五代初期(10世纪初期)担任管治越北地区的
静海节度使(曲颢时期名义上受
中国后梁承认,并与
南汉保持友好关系),在任期间治绩良好,被誉为古代
越南的“
令主”。
曲承颢在内政上,推行了一系列新措施。在地理建置方面,采
中国制度,将辖境划分为“路”、“府”、“州”、“甲”、“社”。每“社”由令长和佐令长治理,若干个“社”组成“乡”,由乡管和副乡管治理及负责征税。在经济民生方面,曲承颢整顿了赋税及徭役,史称他“均田租,蠲力役,造户籍,编记姓名乡贯,甲长帅之。政尚宽简,民获苏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