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普兰店区公安局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大连市公安局普兰店分局(原名普兰店市公安局)是位于大连市普兰店区的行政机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机构职能
大连市公安局普兰店分局主要职责:
1、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实施全区公安保卫工作;
2、掌握全区影响政策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3、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7、依法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普兰店区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8、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场所;
9、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0、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1、依法负责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的有关工作;
12、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3、负责区局直属部门的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的装备、财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14、制定、实施普兰店区公安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以及公安宣传,按权限管理干部和警衔,开展警务督察工作,查处本区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15、领导普兰店区公安消防,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1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班子
林乐毅 局 长
刘 杰 政 委
唐日勇 副政委
费翼才 副政委
李文君 副局长
刘世宽 副局长
连厚利 副局长
曲庚才 政工监督室主任
张振贵 纪检组组长
内设机构
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局工作计划,综合分析信息,起草工作报告,督办工作计划的落实,总结全局工作,编发公安简报,制发审核文件,公安保密机要档案管理,对外协调联络等公安政务工作。同时承担110报警服务台接警调度工作;接受大连市局领导下达各种调警指令,负责普兰店区重大警情信息处理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服务联动办公室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负责110举报犯罪信箱线索的转递;负责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和指导工作;应急特殊信息的发布工作。
内设综合中队、调度中队、档案机要中队、情报分析室等部门。
政工监督室:负责全局人事调配、干部任免、工资、警衔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机构设置、编制使用和管理;负责公安民警出国审批、干部政审、来信来访、落实政策、负责全局民警抚恤工作;负责全局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的对外宣传;负责全局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和时事教育;负责全局树立先进典型,落实公安部、省厅和区组织的“爱民月”、“创建满意”等活动,组织全局队伍建设方面的大型活动;负责对公安队伍建设工作进行计划安排;制定加强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负责内务管理、人事档案、文秘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工作,团委、妇女工作;负责机关勤务,组织安排全局文体工作及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检查全局党的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对公安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公安机关行政任命的其它人员实施监察,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决定命令情况,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等。
内设宣传科、干部科、培训指导科、考核奖励科、老干部科、机关党委等部门。
警务监督室:负责全局的财务、装备、车辆、被装、房产的管理,承担全局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任务;负责对局机关的财务、行政事务的管理和民警福利及接待等服务工作。
内设警务保障科、后勤服务科、财务装备科等部门。
法制室:负责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提高执法质量;负责承办管辖范围内的公安行政复议、应诉、理赔案件;负责对民警执法中发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
内设执法监督科、信访科。
所属单位
治安管理大队:掌握普兰店区治安管理情况,研究工作对策;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实施全区公共秩序、特种行业治安管理;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公共安全管理;指导开展治安防范工作;组织开展打击涉丑、破坏输油管线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和指导派出所做好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情报信息收集和服务群众等基础工作;开展户籍、人口信息管理工作;开展保安管理工作;负责普兰店区派出所第三级消防监督指导工作。
内设综合中队、户籍管理中队、派出所中队、信息管理中队、公共秩序中队、治安防范中队、消防监管中队、案件查处中队、危品管理中队、特业指导中队等部门。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管大队:负责对全局重大科技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全程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公安科技情报资料信息的管理交流和科技宣传工作;负责全局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应用和计算机软件管理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在计算机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传播有害信息和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
内设综合中队、网络管理中队、案件侦查中队等部门。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承担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侦办;协调本区与外省市公安机关之间侦查经济犯罪案件;侦办本地区涉税犯罪案件,维护本地区正常的税收秩序。
内设综合中队、经侦中队、税侦中队等部门。
监管大队(拘留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违法人员进行警戒看管、执行刑罚、治安处罚的监管场所。
内设看守所、拘留所等部门。
刑事犯罪侦查大队:负责侦破有影响的重特大疑难案件;为基层派出所侦查破案提供刑事技术支持和犯罪情报信息服务;承担区内涉军警用枪支案件、盗抢汽车案件、劫车杀人案件、属地公安机关难以查处的流氓恶势力或带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案件、协助外省市侦查案件以及领导交办案件的侦破和办案任务。
内设综合中队、技术中队、案审中队、阵地控制中队、追逃中队、便衣中队、重案中队等部门。
巡警大队:担负全区要道卡点堵截工作的指导检查、管理建设和实战调度职责。承担区内110接出警任务。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并负责重大紧急警情的巡警集中调度;完成大型文体商贸和重大节日的安全保卫及重要警卫任务。
内设巡逻中队、特勤中队等部门。
交警大队:负责对城乡道路实施统一管理,整顿交通秩序,纠正、取缔和处罚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规划道路通行顺序,搞好道路的规划,并组织安设城市交通安全设施;勘查、处理交通肇事,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核发补发、换发机动车牌证,办理机动车辆异动、改型等手续,管理车辆档案,定期进行车辆检验和检测;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试、审验;负责维护群众集会、游行期间的交通秩序与安全,突发事件的交通管制,做好警卫任务的交通保卫工作。
内设综合中队、事故中队、车辆中队、交通中队、监理中队、违章中队、城区中队、皮口中队、莲山中队、安波中队等部门。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11 23:58
目录
概述
机构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