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保卫委员会是中国群众性的治安保卫
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下进行工作。城市以机关、工厂、企业、学校、居民委员会等为单位建立,农村以乡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为单位建立。主要任务是:密切联系群众,对群众经常进行遵守宪法、法律和防特、防火、防止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宣传教育,以提高群众的政治警惕性,协助政府、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反革命分子和其它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发动群众检查、修订和执行治安保卫制度,以维护社会治安。
(2)宣传和组织群众做好以防特,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中心的安全防范工作,参与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遍及城乡的治安保卫委员会,在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对敌斗争、发动和组织群众维护社会治安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是党和政府实行群众路线,依靠群众维护和稳定社会治安,巩固和加强
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措施之一,是开展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