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
云南省保山市辖县
昌宁县,云南省保山市辖县,位于云南省西部、保山市东南部,地处横断山滇西纵谷区的南段,属亚热带季风高原高山气候,总面积3888平方千米。截至2024年3月,昌宁县辖9个镇、4个乡。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户籍人口354321人。
历史沿革
两汉时期,先后属益州郡和永昌郡。
南北朝时期,属永昌府。
隋唐时期,属南宁州总管府。
南诏时期,属永昌节度。
宋朝时期,属永昌府广邑州。
元朝时期,分属大理路永昌府、顺宁府和镇康路湾甸州。
明朝时期,分属顺宁府、永昌府。
清朝时期,分属保山县和顺宁县。
民国八年(1919年),设顺宁县右甸分县。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设立县治,由保山县、顺宁县(今凤庆)析置昌宁县。
1950年1月25日,和平解放,属保山专区。
1956年,裁保山地区并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改隶德宏州。
1963年,恢复保山地区行政专员公署,恢复隶保山地区。
2000年12月,保山撤地设市,隶属保山市。
行政区划
区划沿革
2005年,昌宁县撤销达丙镇和右甸镇,合并设立田园镇。
区划详情
截至2024年3月,昌宁县辖9个镇、4个乡:田园镇漭水镇柯街镇卡斯镇勐统镇、温泉镇、大田坝镇鸡飞乡翁堵镇更戛乡湾甸傣族乡珠街彝族乡苟街彝族苗族乡。县人民政府驻田园镇龙井社区南门街8号。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昌宁县位于云南省西部、保山市东南部,介于北纬20°14′—25°12′、东经99°16′—100°12′之间,东连凤庆县,西接隆阳区施甸县,南与永德县隔河相望,北邻永平县漾濞彝族自治县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全县总面积为3888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昌宁县地处横断山滇西纵谷区的南段,澜沧江在县内东北部斜穿而过,其江东属云岭山脉南延部分,江西属怒江山脉的南延部分,境内山脉南北走向,地势总趋势由东北向西南倾斜。境内最高点是北部的松子山,海拔为2875.9米,最低点是西南部枯柯河与勐统大河的交汇处,海拔638米,相对高差2237.9米。全县地貌大致分为四种类型:深切割中山、中切割中山、中山盆地和低山河谷。境内多山,但没形成较大山系。主要山脉南北纵列呈“川”字形。
气候
昌宁县地处北回归线北侧,属亚热带季风高原高山气候类型。全年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干湿两季分明,属亚热带湿润区,在全国四季类型区划中属四季如春之地。年均气温14.9℃,年最高气温31℃,年最低温-4.9℃,年降水量1259毫米,年平均相对湿度81%,霜期111天。全县气候一般划分为低热、温热、温凉和高寒4个小型气候带。
水文
昌宁境内河流众多,其中较大河流6条,过境江2条;5千米以上常流河57条,均系外流河,分属澜沧江和怒江水系。右甸河、漭水河、耇街河、黑惠江等汇入澜沧江,勐统河、枯柯河等汇入怒江。所有河流都具有落差大、流域区水土流失严重等特点。
土壤
昌宁县境内共有10个土类,24个亚类,26个土属,62个土种,128个变种。10个土类中,地带性土壤有黄壤、砖红壤性土壤、红壤、黄棕壤、红土和棕壤6类,非地带性土壤有紫色土、水稻土、石灰土和冲积土4类。
植被
昌宁县境内植被类型主要有热带季雨林、季风常绿阔叶林、半湿润常绿阔叶林、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暖热性针叶林、暖温性针叶林、暖热性灌草丛、干热性灌草丛、暖温性灌草丛。
自然资源
土地资源
截至2024年5月,昌宁县有耕地85.95万亩、水田16.92万亩、林地355.28万亩、草地1.91万亩、水浇地1.58万亩。
矿产资源
昌宁县境内有硅、锡、铅、锌、铜等多种矿产资源,共发现各类矿产30种,探明资源储量列入《云南省矿产资源储量简表》的矿产有10种、矿产地16个。其中,硅矿储量达2000多万吨。
植物资源
昌宁县境内有高等植物217种,分属52科75属。其中被子植物196种;裸子植物21个属种;低等植物有苔藓和蕨类47科67属140种;草173种;药材386种;食用菌22科45属102种。
动物资源
昌宁县所处的地理位置在中国动物地理二级区划中属于东洋界、西南区、西南区地亚区,在云南省陆栖脊椎动物地理三级区划中属于西南区、西南山地亚区、滇西中山山原小区,有兽类33种,隶属9目,18科;鸟类114种,隶属11目,31科;两栖类15种,隶属2目,6科;爬行类19种,隶属2目,5科;总计共有陆栖脊椎动物181种(含亚种)。
水资源
昌宁县水资源总量为16.21亿立方米,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约为3.53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6.4亿立方米。储备区可开采面积49.2平方千米,补给总量为1226.7万立方米,可开采量为260.5万立方米。
人口
数量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户籍人口354321人,同比减少998人。其中,乡村人口176292人、城镇人口178029人,城镇户籍人口占总人口比重(户籍人口城镇化率)50.25%。常住人口308100人,同比增1100人。年度出生率7.48‰,死亡率8.45‰,自然增长率-0.98‰。乡村人口200388人、城镇人口107712人,城镇常住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34.96%。
民族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少数民族人口44352人,占户籍人口的12.52%。
截至2024年3月,昌宁县有3个民族乡(即:珠街彝族乡、耈街彝族苗族乡、湾甸傣族乡)、5个散杂居民族乡镇(即:田园镇、柯街镇、卡斯镇、勐统镇、更戛乡),17个民族村(原民族小乡),共有32个少数民族,其中世居少数民族7个(即:彝族、傣族、苗族、布朗族、回族、白族、傈僳族),少数民族占全县总人口的11.9%,大多居住在边远山区。除世居的7种外,还有景颇、纳西、哈尼、阿昌、布依、京、藏、瑶、侗、壮、怒、满等25个人口较少的外来少数民族。
政治
经济
综述
2023年,昌宁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00.35亿元,同比增长1.6%;第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的比例为33.13:36.41:30.46;财政总收入20.54亿元,同比增长2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8亿元,同比下降10.7%。财政总支出46.49亿元,同比增长24.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10亿元,同比增长1.3%;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0.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345元,同比增长4.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627元,同比增长9.1%。
第一产业
2023年,昌宁县第一产业增加值66.37亿元,同比增长4.1%,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3.13%;农林牧渔业总产值92.54亿元,同比增长4.2%。其中,农业产值54.97亿元,同比增长4%;林业产值4.17亿元,同比增长10%;牧业产值30.11亿元,同比增长2.7%;渔业产值8160万元,同比下降2.5%;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2.46亿元,同比增长5.1%。实现农业增加值67.02亿元,同比增长4.1%。粮食总产量227946吨,同比增长1.21%。油料产量6937吨,同比增长13.63%。烤烟产量10662吨,同比增长0.59%。蔬菜产量259000吨,同比增长6.92%。园林水果产量105085吨,同比增长20.36%。干茶产量29838吨,同比增长1.01%。年末生猪存栏657900头,同比下降4.65%。牛存栏141392头,同比增长1.9%。羊存栏183732只,同比增长3.65%。
2023年,昌宁县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42.91万千瓦,同比增长1.42%。大、中、小型拖拉机3403台,同比增20台。排灌动力机械435台,同比增12台。联合收割机128台,同比增5台。小型耕整地机械11856台,同比增142台。农产品初加工动力机械39118台,同比增603台。人工造林面积3667亩。拥有各种水库77座,其中中型5座、小(一)型22座、小(二)型50座,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3676万立方米。
第二产业
2023年,昌宁县第二产业增加值72.95亿元,同比下降4.5%,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6.41%;工业增加值44.55亿元,同比下降7.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8.9%。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分经济类型:股份制企业下降7.7%,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下降49.5%,其他经济类型企业下降15%;分门类:采矿业下降94%,制造业下降8.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降9.2%。建筑业增加值28.42亿元,同比增长0.7%。拥有资质以上建筑企业23个,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9.18亿元,同比下降5.4%。
第三产业
2023年,昌宁县第三产业增加值61.03亿元,同比增长6.7%,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0.4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43亿元,同比增长8.7%。按地域分,城镇市场零售额28.06亿元,增长7.2%;乡村市场零售额32.37亿元,增长10%。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50.76亿元,增长9%;餐饮收入9.67亿元,增长6.8%。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28.25亿元,同比增长23.8%;各项贷款余额143.34亿元,同比增长11.3%。保险公司保费收入2.97亿元,同比增长2.49%。其中,财险保费收入1.31亿元,同比增长2.74%;寿险保费收入1.66亿元,同比增长2.28%。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有各级各类学校(含教学点)274所,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所、高中2所、初级中学13所、九年制学校3所、小学123所(含教学点1个)、幼儿园13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教职工(在职在编)3244人,同比增长0.34%。在校生48806人,同比下降2.48%。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校生1695人,下降12.54%;普通高中在校生5666人,下降7.19%;普通初中在校生10706人,增长1.88%;普通小学在校生21045人,增长2.07%;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194人,增长21.2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1.83%,小学入学率102.46%,小学毕业生升学率97.96%,初中毛入学率108.15%,初中毕业生升学率89.17%,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5.90%,高考上线率99.93%,高考录取率97.83%。
科学技术
2023年,昌宁县列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个,安排科研经费支出4.8亿元。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68件。科普专兼职工作人员98人。组织实施国家级科普项目4项,安排经费19万元;省级科普项目6项,安排经费71.4万元。农函大办学3个乡镇,开办6个专业6个教学班,招收学员643人。
文化事业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文化馆1个,文物保护管理机构1个,博物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公共图书馆藏书106000册;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100%,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100%。
体育事业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共有体育场馆2个,参加全民健身活动3.2万人次;举办运动会5次,参加人数3600人次;获省级以上奖牌17枚,其中金牌10枚。
医疗卫生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共有卫生机构153个,其中医院5个、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乡镇卫生院12个、村(社区)卫生室124个。卫生机构床位2276张,其中医院1606张、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57张、乡镇卫生院613张。卫生技术人员2262人,其中执业医师536人、执业助理医师178人、注册护士1098人、药剂人员78人、检验人员99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205人。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7.34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67.2%。
社会保障
2023年,昌宁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093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88%。村(社区)服务机构数124个,养老床位数1706张(养老机构床位数971张、养老服务设施床位数735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27张。7668人次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87662人次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供养人员15722人次。婚姻登记2628对,其中结婚登记1694对、离婚登记378对、补发结婚登记517对、补发离婚登记39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4245人,其中企业职工参保人数23903人,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离退休人数5201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6.6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38697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4502人。
交通运输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货运量732万吨,同比增长29.79%;公路货物周转量161188万吨千米,同比增长30%;客运量171万人次,同比增长30.53%;公路旅客周转量13973万人千米,同比增长29.99%;公路总里程3866.51千米,同比增长2.48%,其中县管公路697.07千米、省管公路156.30千米。
历史文化
地名由来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由永昌(今隆阳区)和顺宁(今凤庆县)析置设县,两县各取一字而得名“昌宁”,蕴含“昌盛安宁”之意。
非遗文化
截至2023年1月,昌宁县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46项。其中,国家级1项、省级3项、市级18项、县级24项。
昌宁苗族服饰,流传于昌宁县街乡的苗族村寨。其原料主要为当地生产的火麻土布。当地苗族人民将火麻剥出的麻丝用手摇机纺成线,再用土布机织成火麻土布。苗族妇女们根据自己的爱好和想象在麻布缝制成的衣裙上缝出各种图案,抒写出自己的梦想与渴望,一套完整的苗族妇女盛装包括包头、上衣、披肩、围腰、腰带、短褶裙等大小十八件套,被形象地称作“十八一朵花”。用色大胆是昌宁苗族服饰的显著特点,其色调以红、黄、橙、白为主,并以刺绣取胜。2006年5月20日,昌宁苗族服饰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文物古迹
截至2022年末,昌宁县共有文物保护单位28处,其中古遗址5处,古墓葬2处,古建筑2处,石窟寺及石刻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6处,其他2处。
大甸山遗址位于县城郊区的龙泉社区大甸山,是春秋中晚期至西汉初期(距今2600—2200年间)的古遗址,共发掘墓葬198座,出土随葬品268件(套),包括石器、陶器、铜器、铜铁合制品、铁器、琥珀、海贝、麻织品、竹藤制品等,以铜器为大宗。主要为生产工具、生活用具、装饰品、乐器、兵器、祭器等。其中铜鼓、系铃铜环、琥珀串珠、铜指护为国内珍贵文物,铜柄铜钺为国内首次发现。2019年10月7日,大甸山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风景名胜
右甸河田园生态旅游区景区
右甸河田园生态旅游区景区位于县城中部,由茶韵公园、星河田野、水环境生态园3个景区组成,总占地约5500亩,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鸡飞温泉景区
鸡飞温泉景区位于昌宁县西南部,距县城30千米,景区占地面积1.5平方千米。景区内共有天然形成的露天泡池5个,精品泡池11个,包间泡池7个,可同时满足200人的汤浴需求。
黄家寨古茶公园旅游景区
黄家寨古茶公园旅游景区位于县城以东30千米,景区内主要包含传统农业种植、城市景观、传统商铺等资源。
荣誉称号
2017年2月19日,昌宁县入选“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2017年10月27日,昌宁县入选“2017年国家园林城市名单”。
2019年2月2日,昌宁县入选“2016—2018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020年7月29日,昌宁县入选“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命名名单”。
2020年9月29日,昌宁县入选“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名单”。
2020年10月9日,昌宁县入选“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名单”。
2020年11月,昌宁县入选“第一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市、区)名单”。
2021年7月,昌宁县入选“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名单”。
2023年10月,昌宁县入选“第六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
2024年1月,昌宁县入选“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名单”。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9 08:25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