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商务局是根据《中共
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
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1号)和《昆明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昆明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改发〔2019〕2号)精神,昆明市商务局是
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加挂昆明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
机构概况
正式成立
2019年3月11日,昆明市商务局正式挂牌成立,同时加挂昆明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
机构改革
根据云南省委、
云南省政府批准的《昆明市机构改革方案》和昆明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印发的《昆明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昆明市委、市政府决定组建新的昆明市商务局,并将昆明市博览局职责并入昆明市商务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内外贸易和
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内外贸易、对外开放、流通秩序的相关政策措施及
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流通
体制改革意见,指导流通业、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
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
连锁经营、
商业特许经营、
物流配送、
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编制本市商务发展规划及内外贸易、
服务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电子商务、
商业布局、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口岸发展、会展业发展规划等单项规划;推动“区域性国际会展之都和会议目的地城市”目标实现,促进昆明会展业跨越式发展。
(四)负责商品流通的行业监督管理;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按分工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工作;负责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参与规范商务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五)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城乡市场协调发展;推进我市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提高药品流通效率;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培育电子商务企业,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六)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各类商品进出口贸易和服务;完善外贸促进体系,制定促进外贸增长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配合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协助做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
(七)依法对国家负面清单外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备案管理,提升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提出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政策措施的建议,制定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工作,承担昆明市驻外商务代表处办公室工作。
(八)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口岸的政策规定,会同联检单位做好口岸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制定物流发展规划,做好商贸物流相关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决策部署,编制昆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和智能物流体系建设,指导全市跨境电子商务招商引资工作,承担中国(昆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重要会议的组织和重大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人事处。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培训教育等工作。
(三)财务处。牵头对中央、省、市各专项资金的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局机关的预决算编制、财务管理、绩效评价、内部审计工作;指导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
(四)信息法规处。组织拟订全市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牵头数字商务发展及商务工作调研;负责商务信息管理、信息化建设及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商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统筹推进商务行政执法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全局综合性工作的牵头汇总及文稿撰写;负责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行政审批处。制定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相应工作机制和流程;负责对授权实施的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项目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备案和提供咨询等服务;负责落实行政审批深化改革相关工作。
(六)对外贸易处。参与拟订并实施全市对外贸易、服务贸易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和工作目标;指导全市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拟订外贸促进政策和计划;管理和指导全市服务贸易工作开展;负责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和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承担市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外国投资管理处。拟订、实施全市外商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对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内投资总额10亿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含非独立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及变更事宜的行政许可和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进行备案管理;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事中事后管理;协调指导全市利用外资工作并负责全市利用外资统计分析;配合做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工作。
(八)对外经济合作处(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办公室)。拟订全市对外经济合作相关政策;统筹和服务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配合推动边境经济合作、国际区域合作;统筹协调全市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工作;承担昆明市驻外商务代表处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九)流通业发展和商贸服务业处。负责拟订全市现代流通和商贸服务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开展行业促进工作。
(十)市场建设和运行调节处。推进市场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商业发展布局规划,指导各县(市)区编制商业网点规划;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拟订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流通统计监测工作,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重点节日期间市场保障;按照有关规定对特种行业进行服务管理。
(十一)口岸发展和商贸物流处。负责协调推进昆明地区口岸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口岸大通关协调服务工作;协调全市商贸物流工作,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培育重点物流企业,协调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和城市配送。
(十二)会展发展处。负责拟订昆明会展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法规;承担市委、市政府主办、承办或参与的会展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全市会展推广营销和品牌会展培育;负责对在昆举办的会展活动备案,并提供政务服务保障;负责全市会展业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及相关工作;联系会展行业组织。
(十三)电子商务处。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培育重点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和电子商务重大项目建设。
(十四)商贸秩序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市商贸秩序工作,拟订全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建立商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直销行业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及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办公室。负责离退休人员工作。
行政编制
昆明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6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5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机关纪委书记1名)。
昆明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昆明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衍年、许波、
李永林、陈莉
昆明市商务局副局长:马晨(挂职一年)
昆明市商务局副局长:赵扬(挂职二年)
昆明市商务局四级调研员:
黄焰、林世荣、余结兵、刘超、苏毅、李磊、吴毅刚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程序办理。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