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财政是指日本财政按《宪法》规定实行中央集权地方自治的体制,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两部分组成。财政年度为4月1日至次年的3月;U日。财政体系由五部分构成:中央政府一般会计预算。它反映日本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状况,其收入主要来自税收和国债收入。1987年,税收收入为405600亿日元,占预算收入的75%,同年
公债发行额为105010亿日元,占预算收入的19.4%。预算支出的类目主要有:国债费、社会保障关系费、地方交付税和交付金以及公共事业关系费。1986年度上述各类预算支出分别占预算总支出的20.93%、18.18%、18.83%和11.51K。
中央政府特别会计。是中央政府的专门基金预算。特别会计的数目和构成各年不同,1985年中央政府共有特别会计38个,按业务内容可分为以下五类:(1)事业特别会计;(2)管理特别会计;(3)保险特别会计;(4)融资特别会计;(5)整理特别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