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名词,梵文Asamskrta的意译,略称
无为。与“有为”相对。指不依
因缘和合而成的不生不灭、无来无去、非彼非此的绝对。原本是涅盘的异名。
大乘佛教,尤其是
中国佛教,以无为法为诸法之本体,与“
法性”、“
真如”等为同一含义。以
法相唯识宗为代表。
③非
择灭无为,简称“非择灭”。指真如本性清净,不因人的智慧简择力达到
寂灭后才显现出来。
④
不动无为。指禅定进入色界第四静虑时,不为苦乐所动的实证境界。
⑥
真如无为。即佛所讲的能出生三界所有法的本体的无为性,如如性。
法相唯识宗突出真如无为,认为前五种无为都是因“真如无为”的不同显现,这在佛教是一个对法界真相的呈示。
有因缘造作之法,叫做“
有为法”,无因缘造作之法,即叫做“无为法”。在
五位百法中,前面的九十四法,皆是有生灭变异的有为法,最后六法,才是清净寂灭的无为法,也叫做“
真如实相”。真如实相本来不一不异,为何又分出六法?盖六种中的前五种,或依其原因而说,或约其作用来讲,只有最后的
真如无为才是无为法的本体。
若站在
中道实相义而言,有为法与无为法是不二的,离开有为法就没有无为法,离开无为法就没有有为法,有为无为不一不异,何以故?因为无为法建立在有为法之上,有为法由无为法而彰显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