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显廷(1903.9.6-1985.3.20),浙江宁波人,著名经济学家。 1921年前往
美国伊利诺斯州威斯康星大学深造,主修
经济学。后转
纽约大学获经济学学士,
耶鲁大学攻经济学博士学位。1929年1月受聘于
南开大学,任社会经济研究委员会(1931年后改为经济研究所)的研究主任兼文学院经济系经济史教授。
生平经历
方显廷,1903年9月6日生于浙江宁波一个珠宝手艺人家。幼时丧父,家境贫寒,上中学一年后被迫辍学。
1917年进上海厚生
纱厂学徒。因其天资聪敏,深得厂长穆藕初先生赏识,出资助其就读于南洋模范中学高中。1921年又被资送
美国伊利诺斯州威斯康星大学深造,主修
经济学。后转
纽约大学获经济学学士,
耶鲁大学攻经济学博士学位。
1929年1月受聘于
南开大学,任社会经济研究委员会(1931年后改为经济研究所)的研究主任兼文学院经济系经济史教授。
方显廷教授1946年赴上海中国经济研究所任执行所长。1947年底,受聘参加
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工作,任经济调查研究室主任。1968年退休后应
新加坡南洋大学之请,重返教学第一线。1971年退休,为该校首席名誉教授。1985年3月20日于
日内瓦寓所病逝,享年82岁。
学术思想
方显廷农业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
方显廷关于中国农业问题研究的代表性文献主要有《中国农村经济之复兴》(1938)、《中国经济之症结》(1938)等,其研究内容涉及20世纪30年代中国农业经济现状分析、制约中国农业经济复兴的因素分析和农业经济复兴的政策建议等。其农业经济思想既具时代特点又具一定的前瞻性。
中国农业经济现状分析
方显廷充分肯定了
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他指出:“中国以农立国,农民占全国人口四分之三,农业所得,至占全国所得五分之四。农村经济,实为全国经济命脉之所系。”他认为,中国经济要得到真正的发展,首先取决于农业的状况。他比较了中外各国经济发展进程中的农业比重的演变趋势,指出“世界各国农村经济之衰落,为农业革命以来之普遍过程,……农村经济一经没落,则城市经济即起而代兴,
农村过剩人口,得藉城市面上工商业之自由发展而得生路,不致有流离失所之虞”。他强调世界各国农村经济的“衰落”是一个普遍性的、规律性的现象。这一思想与现代
产业经济学关于
国民收入和
劳动力在各产业间演化规律理论十分吻合。即:第一次产业实现的国民收入,随经济发展,在整个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同农业劳动力在全部劳动力中的比重一样,处于不断下降之中。这种“衰落”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他认为20世纪30年代中国的情况却令人忧虑,“然中国情形,则与之迥异。盖自帝国主义侵入以来,农村经济既遭摧残而衰落,工商经济复同受压迫而难兴,驯至农村过剩人口,无宣泄之间,农民生计,乃益濒于绝境”。他根据中央农业实验所调查数据分析指出,从1873年至1933年的60年间,全国人口增加31%,而耕地面积仅增加了1%,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16公顷,“若与国外专家所估计之每人需耕田二点五英亩始能维持最低生活者,彼此一作比较,相去实不啻霄壤矣”。可见,中国的情形是零落的现代工业建立于
萧条的农业基础之上,经济循环的结果必然是真正的衰落,这种衰落的状况必须依靠制度安排加以改变。
中国农村经济复兴的制约因素分析
方显廷通过对制约中国农村经济复兴的因素分析,将其归纳为农业环境、农业组织与农业技术三类。
(1)农业环境。农业环境包括社会、
政治、
经济诸方面,方显廷侧重于经济环境分析,指出“中国农村经济环境之恶劣,为不可掩饰之事实”。他认为,制约中国农业发展的环境因素主要表现在:第一,水利失修导致旱涝灾害频繁发生。他指出:“民国二十年之江淮水灾,为罕见之浩劫”,“因天灾人祸之频仍,衰惫益甚。……江淮大水已置二千五百万农民于绝境”。他强调筑堤、灌溉、造林等水利兴修工程,应成为政府改进农村经济环境的首要工作。第二,交通闭塞导致全国各地的农产品无法调剂和流通。交通不便导致货流不畅,供求失衡,引发了“甲处聚杀焚毁而同时乙处饿残载道之矛盾现象”。他认为,
交通建设是改善农村经济环境刻不容缓的事业。第三,国际经济大环境的不利影响。他指出,中国农业经济发展也受到国际经济大环境影响,“世界经济衰落之怒潮,方因英、日、美相继放弃金本位而谊逐波及中国。故农村经济之衰落,至莫可挽回”。
(2)农业组织。基于农业组织视角的考察,方显廷认为中国的“中古式的保地制度”和“农业生产规模狭小”两大因素也严重制约着中国农业经济的发展。他指出:“
中古时代之经济组织,以地方为单位,此一单位与彼一单位之间虽亦偶有往来,以通有无,然交易究未发展,各经济单位多赖自足自给,以农业为主要收入,而以工商业辅佐之,举凡一切经济活动,鲜有大规模经营者,群以劳力为主体,绝无机械之引用”。他认为,以“平均五十亩之田场恒非集中于整块土地”为特征的中古式保地制度在中国是司空见惯的现象,有的甚至“分散至九处不同地点者”。这种分散的条地制度,“其意以为设低田被水,则高田尚可望丰收,若高田被旱,则低田或可期无恙”。但该制度忽略了
劳动者在利用农地时将要耗费更多的时间和体力,使得到的收益抵补不了付出的劳动力。再者,中国农业生产规模狭小,其状况为“资本之利用恒减至最低限度,而劳力之消耗则适得其反”,其结果是农产品产量“仅足自给,即使偶有剩余,运销他埠,其交换所得,亦不过以之为购置一二舶来品之用而已”。当然,这种情况一方面是由于农民思想上不思变通,另一方面也与农民生活贫困,无法扩大规模有关。
(3)农业技术。方显廷指出,农业技术“以农作物之改良,蚕桑之复兴及牧畜之提倡为首要”。一方面,他总结了国内农业技术改良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如:以南京金陵大学农学院、中央大学农学院、广州中山大学农学院及岭南大学农学院等教育机关积极致力于农业技术的改良事业,新的农业技术也不断应用于实践;全国经济委员会农业处、棉业统制委员会、蚕丝改良委员会等主要推动农业技术改进的政府机关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他以农作物的改良为例指出:“主要作物如米、麦、
高粱、
稷米、
大豆及
棉花等,经过相当时期之育种试验,每亩收获量,咸有十分之三以上之增加,美棉移植成绩,且有超夺过原产地之收获量者,良可欣幸”。从中可见他十分注重农业技术的改良和推广。另一方面,他也强调指出,高校设置的农学、农业管理等专业太少,导致农业技术人才及管理人才极度缺乏,而政府研究机构设置重叠又导致研究资源的极大浪费,总体情形是“以往成绩,绳以当前需要,相去尚远”。
中国农村经济复兴的对策建议
基于上述的分析,方显廷指出:“农业环境,农业组织及农业技术之改进,为年来复兴中国农村经济之主要工作”。他认为,
苛捐杂税的豁免、
田赋附加的限制、土地的测量、土地的呈报及土地的登记等具体制度建设十分重要,均有助于改善农业环境;除此之外,复兴中国农业经济的应对之策还在于不断推进农业合作制度的完善、农业投入经费的保障及农业人才的培养。
(1)建立合理的农业组织系统,有效推动农业经济发展。方显廷指出:“复兴农村经济之首要问题,厥为合理的组织系统之建立”。他认为,农业组织系统建设包括农业合作组织和农业管理机构两个层面。他主张在农村创建信用合作社和非信用合作社组织,并且极其强调合作的必要性。认为“‘合作’二字自广义言之,为任何社会活动之必要条件,换言之,无合作则人类无以形成”。他力主在农村建设农业合作组织,“合作组织为农民以共同努力,根据平等原则而增进其全体利益为原则之组织,不独经济利益得藉以增进,即社会、政治、教育、宗教等利益,亦莫不然”。
(2)利用
商业银行放贷信用合作社,构筑通畅的农业融资渠道。方显廷主张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约束各商业银行,使之为信用合作社提供长期的、可持续的农业资金。他通过研究发现,“予合作社以金融上援助之机关,除省立或县立农民银行办理者外,……复有私人设立商业银行”。在他看来,农村生产凋敝,使得国内现金都向大城市集中,导致“银行之库存日增,现金之用途日塞,积压耗息,是以数大银行乃不得不另觅放款途径”。他认为商业银行参加合作社放款业务是合作社发展的新希望之一,因为“中央及地方政府当局财政之困难,合作社所需资金,大部分亦须求助于商业银行”。他同时也认识到商业银行以营利为目的,虽然最初是援助农民而非剥削农民,但政府也不可对之放任,而应制定相应的法规加以约束,“善为实施,庶可使中国国合作运动之发展得奠定一稳固之基础也”。
(3)积极发展涉农教育事业,加强农业
人才培养。方显廷十分重视
教育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他批评当时中国的农业教育机构“居少数,仅有八九所,实为古今中外所罕见之乖谬现象”。方显廷倡导政府应筹资在各地兴办农业职业教育学校和农业高等学校,以教育和培训农村建设事业所需人才,使农业人才的供给步入正轨。另外,针对合作社所需人才,他提出“普遍举办合作教育运动,盖合作教育可孕育合作环境”。他强调一个适宜的合作环境将推动合作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建议国内各家书局应向全国推介有关合作社的着作,各家刊物也应定期刊载相关文章宣传合作社;政府相关机构也可延聘国外农业合作
专家来华演讲,传播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等等。
经济发展学说
方显廷应
何廉先生邀请到
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主持教学科研工作之后,运用西方先进
经济学理论和
数理统计的研究方法,在深入考察中国早期工业化的历史、成就与不足的基础上,或独撰或主编了《中国工业化之程度及影响》、《天津地毯工业》、《天津织布工业》、《中国工业化之统计分析》、《中国之棉纺织业》、《天津棉花运销概况》、《中国之工业化与乡村工业》、《中国之合作运动》、《统制经济与中国》、《十年来之中国经济建设》、《中国工业资本问题》、《中国经济研究》、《战时中国经济研究》、《中国战后经济问题研究》等数十种论著。这些论著的面世,不仅奠定了方显廷本人和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在20世纪中国经济学界的重要地位,而且为后人研究
中国近代经济史和工业化思想史提供了丰富的资料。通观方显廷在民国时期留下的经济学代表作,可以发现其思想理论的主体是一种以工业化理论和统制经济理论为支柱的经济发展学说。
一、方显廷的工业化理论
一般而言,经济的现代化和工业化是一对近义词。易言之,要实现经济的现代化,就必须选择工业化作为经济发展的路径或目标导向。这几乎是民国时期中国主流经济学界的定论。方显廷也是这种定论的积极鼓吹者,但他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业化仅仅是实现经济现代化的核心环节和必由之路。
他在抗战之前撰文指出:“就广义言之,工业化即产业化或产业革命,系指社会之经济组织,如农业、工业、商业、金融、财政等等之现代化;就狭义言之,工业化即制造工业之现代化,社会经济之组织之其他方面,如农业、商业、金融、财政等等之现代化勿与也。时人之谈工业化者,恒以二义互相混惑,辄致误会……言及工业化之由来,吾人不能不追溯近代欧洲经济之发展,盖近代欧洲经济之发展,综合言之,系以制造工业之现代化为中心。制造工业现代化之兴起与扩张,亦即工业化之由来也。”接下来,为了印证当时中国的工业化水平在世界各大国中垫底的观点,他分别从重工业原料及能源消耗、轻工业设备(以棉纺织业为代表)、农工商业人口对比的角度提出了衡量一国工业化水平的三项指标:煤铁或电力的消费额、占世界纺锤总数的比例、农民占全国人口的比例。通过对这三项指标的对比分析,他得出的结论是:“无论以煤铁或电力之消费额论,以所有纺锤之比例论,或以农民人口论,英、美、德三国工业化之程度为最高,法、日次之,而以俄国及中国为最落后。”他还指出,当时中国极为落后的工业化水平并不是中国近代经济自然发展的结果,而是在西方列强“机器产品输来,国内手工业渐被摧毁,压迫频来”的情势下产生的,“故中国工业革命之开始,乃由于外力之压迫而出于被动也”。这种认识和美国历史学家费正清提出的“冲击——反应”论(即中国近代的改良、革命和工业化等等都是在西方列强的“冲击”之下被动作出的“反应”)极为相似。那么,由此是不是可以断言,方显廷就像当时我国以农立国派人士(如梁漱溟)那样绝对否定由外部强行输入的工业化,而和前者一道批判以工立国派人士(如吴景超)在师法西方工业化经验的基础上所提出来的“发展都市以救济农村”的经济发展主张呢?答案是否定的。当然,这也不意味着他绝对赞同以工立国派的经济发展主张。实际上,他对两派的经济发展主张采取了调和折衷但略倾向于后者的态度。
他写道:“年来国内经济萧条,农村破产,忧国之士群起谋农村复兴之策…一派主张‘振兴农业以发引工业’,一派主张‘发展都市以救济农村’……此二者之主张看似各趋极端,实非无调剂之余地者。盖一国之经济建设为一整个问题,农业与工业有相互之连带关系;畸重畸轻,皆非所宜。工业无农业以供给原料,则工业不振,农业无工业以供给制成品,则农民之消费及生产二方面,均受损失。观乎以农立国之苏俄,而亟亟提倡工业化,一方面发展重工业,制造农业机械,以为苏俄农业工业化之张本;他方面发展轻工业,制造衣食用品,以补救农民之消费经济;其理由自明矣。”从理论上说,他注意到农业和工业之间的互动关系或密切联系,因而反对“畸重畸轻”地发展农、工两业之中的任何一个,这自然是讲得通的,也符合国民经济各部门要协调有序发展的客观规律。但是,他为了阐发这种观点而援引的苏联工业化模式的论据却是站不住脚的。事实上,苏联采取的是以牺牲农业为代价,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模式。在这种工业化模式之下,苏联的农业长期得不到应有的发展,轻工业的发展也不充分,结果使得粮食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长期处于短缺状态。因此,苏联的工业化模式实质上就是对工业尤其是重工业“畸重”而对农业“畸轻”的经济发展模式,这显然是不符合农业、工业“畸重畸轻,皆非所宜”的理论要求的。于是,方显廷对于当时我国以农立国派和以工立国派的经济发展主张的调和处理就陷入了自相矛盾的误区。或许正因为这一误区的存在,所以他在进一步阐明自己的经济发展主张时也就不自觉地流露出了支持以工立国派“发展都市以救济农村”经济发展主张的倾向性。
他指出:“年来国内高谈经济建设者,对于工业在国家整个经济组织上之地位,或少争执之处,然对于工业化三字,提倡之者固不在少数,反对之者,亦所在多有;考其致此之由,不外对于工业化之认识之互异……时人之反对中国工业化者,恒以英、美、德国之高度工业化国家为对象,借以证明中国工业化之不可能,固属言之成理。若复由不可能进而倡说不可为,则非吾人之所愿赞同者。”换言之,他和当时的以工立国派一样,力主依靠工业化来促进中国经济发展。但是由于对工业化内涵的具体认知不同,所以他为当时中国经济发展所设计的工业化策略又和以工立国派的主张略有区别。以工立国派又可称作“都市工业”派,其代表人物是吴景超、贺岳僧、陈序经。他们主张中国效法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工业化的历史经验,通过发展城市工业来振兴中国经济,进而挽救抗战之前一度凋敝的中国农村和农业。而方显廷当时为中国所设计的工业化策略则是:“目前中国所亟应创办者为轻工业而非重工业,为小工业而非大工业,为城市与乡村并重之工业,而非仅偏重于城市之工业也。”他当时之所以设计这种工业化策略,除了因为他试图在理论上调和以农立国派和以工立国派的偏颇主张之外,还和他阐明的下列理由有关。
第一,中国要成为英、美、德那样的高度工业化国家,除了具有劳动力充沛的比较优势外,发展重工业所必需的资本和原材料都很匮乏,故“条件不足”使得“中国高度之工业化,势不可能”。
第二,“国外市场,久已为欧美工业先进国家瓜分净尽”,因此中国作为工业落后的农业国,必须面向以农业和农民为基础的国内市场,优先发展需要资本、原料、机器设备较少,需要人工较多、能够顺应农业和农民需求的轻工业或小工业。
第三,西方国家工业化初期和中国近代工业化的历史经验都表明,“轻工业之片面发展,为各国‘工业化’所同有之现象”,而且由于中国近代尚“未脱离中古时代之本质”的社会环境的束缚和西方列强所施加的强大竞争压力,棉纺织、钢铁、造船、面粉、水泥等大规模新式工业在中国难以获得长足发展,而缫丝、针织、火柴、印刷、机器、卷烟等小规模新式工业反倒在中国易于发展。
总括而言,方显廷为抗战之前中国所设计的工业化策略在理论体系上似乎是完备的,也有一定的历史和现实依据,但是若综合其它一些因素来进行全面考量,则可发现其中仍具有不少缺陷。
首先,就近代工业落后国赶超工业先进国的历史经验而言,无论是完成工业化稍晚的德国、日本,还是完成工业化更晚的苏联,几乎都将优先发展重工业作为赶超英、法、美等工业先进国的利器,并在短期内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而方显廷却要求工业更为落后的中国优先发展轻工业,这显然与近代工业落后国赶超工业先进国的成功经验背道而驰。
其次,就中国近代工业化的基本特点而言,轻工业的畸形发展固然是一种历史成就,但也突显了中国近代重工业落后,致使工业内部结构严重失衡,工业及整个国民的技术装备水平和自主化程度难以提高的致命弱点。方显廷无视这一弱点的存在,而只看到中国近代轻工业畸形发展的事实,并简单地以西方国家工业化初期轻工业先行发展的历史经验为依据,从而在中国的工业化策略上提出了要优先发展轻工业的片面主张,这不仅无助于中国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反而会延缓甚至阻碍中国工业化的进程。
再次,就抗战之前中国所面临的国家安全环境而言,这种工业化策略也难以实施和奏效。当时中国所面临的国家安全环境显得空前险恶:一方面,在经济安全上,由于西方列强为了摆脱1929—1933年经济危机,纷纷向中国这样的半殖民地大国倾销过剩商品,同时运用保护贸易政策严格限制中国商品的进口,并减少对中国市场的投资,从而使得中国也陷入了银根紧缩、企业倒闭、农村凋敝的经济困境;另一方面,日本法西斯先后炮制了九一八事变和华北事变,侵占了富饶的东北地区和华北局部,进而又准备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中国的国防安全和地缘政治环境因此面临着近代以来最为恐怖的威胁,同时由于种种原因,中国国内政局迟迟不能统一和安宁,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国家的财政、经济和军事实力也因此遭到巨大的损耗,这又进一步加剧了中国国防安全和地缘政治环境的危险与困难。凡此种种,都说明优先发展轻工业和维持乡村工业优势地位的工业化策略,不仅因为缺乏大规模重工业的资本、技术优势而难以抵挡西方列强对中国的经济侵略,而且还无补于当时中国日趋恶化的国防和政治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方显廷为抗战之前中国设计的是优先发展轻工业的工业化策略,并认为中国当时缺乏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必要条件和资源,但这不等于他完全否定和排斥重工业在中国的发展。实际上,他希望当时中国优先发展轻工业主要是针对民营工业或民间资本而言的,而对于当时中国的国营工业或国家资本,他则希望以发展重工业为主,因为他也认识到重工业关系到中国的国防安危。他强调说:“中国工业化之程序,应先自轻工业入手,而渐及于重工业。然与国防有关,由政府创办者,则须当作别论。”这说明他希望中国当时优先发展轻工业,其实是一种在市场经济理念的驱动下希望充分发挥民间资本或市场机制作用的工业化策略,换言之,就是他在研究西方国家工业化经验和中国经济资源实况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一种市场驱动型的工业化策略。这种工业化策略当然不会排斥政府或国家资本对于重工业的培植和经营。而且,这种工业化策略也不是方显廷个人独有的观点,而是在抗战之前中国的大多数学者和官员根据孙中山先生的“节制私人资本,发达国家资本”理论和中国经济资源的实况共同提倡的一种工业化策略。虽然这种工业化策略是一种忽视现实制约因素的经济理想主义方案,但它所体现出来的市场经济的理念和导向是不容置疑的。
更值得一提的是,抗战爆发之后,随着中国军队因缺乏国防重工业的强大支撑而在战场上一再溃败,方显廷也适时地修正了他原先提倡的优先发展轻工业的工业化策略。他在1939年4月指出,我国近百年来“资本之投放几全在轻工业;重工业微不足道,而危及国脉。抗战师兴,捉襟见肘。今后苟不急起直追,牢守自力更生之原则以筹资,国防第一之主旨以用资,则国家前途殊堪危惧。”他还分析说:“我国以往工业资本之运用,偏于民生工业之发展而忽于国防工业之树立。其铸错之主因,首为内忧外患之频仍,造成恶劣之工业环境;次为朝野上下之昏庸,缺乏经营现代工业之才识”,并明确提出中国“今后之工业建设当以重工业为主”。显然,方显廷的这番分析确实如有的论者所说,“只是为了掩盖他在战前所鼓吹的(优先发展轻工业)理论的错误”,因为照其逻辑,正好可以得出相反的结论:内忧外患更应能促成国防重工业的大发展,而朝野上下果真昏庸少才,就不可能造成战前民生轻工业的畸形发展。但是,我们也应当肯定,方显廷这时毕竟认识到了自己原来所鼓吹的理论的错误,并对之做了还不算太晚的修正,这既是其学术思想的进步,也体现了一名学者应有的纠偏意识。更重要的是,方显廷在修正自己的理论错误之后,还通过呈交政策性提案、主编工业化研究论著、主持制订经济计划等方式,为抗战时期大后方的重工业建设以及抗战胜利后中国的工业化前景进行了精心的擘画和展望。
1939年5月,他向国民政府呈交了两份要求在大后方着力开展国防重工业建设的提案,即《建设西南国防工业以促进国家战时生产案》以及《拟在川康甘肃等省建立重工业区以资开发富源案》。这两份提案的立论层次和具体内容虽不相同,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建议国民政府用设置重工业区的办法来开展大后方的国防重工业建设,以尽力推进大后方的经济发展和满足抗战军事的巨大消耗。1944年4月,他以抗战胜利以后中国的工业化为中心议题主编了一本影响久远的论文集《中国战后经济问题研究》。[②]该书共收录了20多篇论文,分为五编,其中第二、三、五编均和工业化议题直接相关。这在方显廷为该书所写的序言中体现得很清晰:“战后国内经济建设,其最大目标在工业化,而尤重重工业之建立……但欲实现此项目标……究应放任?干涉?……如此艰难之工业化,其资本来源何在……本书因有第二编‘经济政策’之选辑。战后建设既在工业化,而尤重重工业之建立,则如何按照资源分布……从区位理论之探讨中求启示……以妥定战后工业中心之合理区位……本书因有第三编‘工业区位’之选辑。……落后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常遭遇由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之取舍问题。然则以自有资源人力判断,尚具工业化前途之落后农业国如我国者,自由贸易有否限度?采行保护贸易政策之理论根据何在……本书因有第五编‘对外贸易’之选辑。”由此可见,方显廷在该书中虽未收入自己探讨战后中国工业化议题的论文,但他关于此议题的所有想法实已包含在该书所收录的别人的论文之中了,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强调以重工业为中心来开展战后中国的工业化建设。1944年秋至1945年冬,他又为国民政府主持制订了在中国工业化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战后)五年经济计划草案》。该草案以基础设施和重工业先行的工业化策略为核心,对抗战胜利后五年(1946-1951)中国的经济建设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规划。
二、方显廷的统制经济理论
历史经验表明,一个国家在经济建设走上工业化的快车道之后,还必须与时俱进地安排一种合适的经济制度为工业化保驾护航。而这种经济制度的基本内涵和功能就在于如何处理政府权力和市场机制的关系,以便能够在不同的时空背景下为各国的工业化提供合理的资源配置方式。20世纪三四十年代,由于多种理论因素和现实因素的综合影响,在中国学术界曾经盛行一种“统制经济”的思潮。这种思潮不仅在实践层面上对国民政府构建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抗战时期全国的经济总动员体制产生了直接的影响,还在理论层面上为当时中国的工业化提供了一种较为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其实质就是要在政府权力和市场机制博弈的基础上为当时中国的工业化安排一种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体制。而方显廷作为当时中国学术界主要的工业化论者之一,就是这种思潮的积极鼓吹者,其主要目的自然也是要为当时中国的工业化安排一种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体制。
1936年1月,方显廷曾发表一篇题为《统制经济与中国》的论文,比较系统地阐述了他对于“统制经济”的理论分析以及抗战以前中国如何实施统制经济的看法。
他在该文中首先从经济史的角度阐述了“统制经济”的起源和属性。他认为,“统制经济”一词盛行于1929年经济危机爆发之后的西方国家,而在苏联则叫做“计划经济”,但它作为一种经济政策,实际上起源于中古时期欧洲城市的基尔特经济及稍后欧洲国家的重商主义经济,直到18世纪工业革命兴起之后才被“放任经济”所取代。他进而分析说:“然则何谓统制经济”,“此于各时代所习用之统制经济名称上即可窥见一斑。中古时代之统制经济,以基尔特或行会为统制机构,以城市为统制区域。十七八世纪之重商经济,重商业而轻农工,借国际间金银流通之统制,以达有利之贸易差额(出超)为目的。至今日甚嚣尘上之统制经济或计划经济,则为有计划的统制,其施行之区域,实际上虽亦如重商经济之以一国为限,然理论上则以施行于全世界为鹄的也。”他还指出,当时“统制经济”之所以有在全世界取代“放任经济”之趋势,除了19世纪末萌生于美、德两国的垄断资本企业、科学管理和产业合理化运动,以及一战期间西方国家所实施的统制经济政策的影响之外,其“主因”实为1929年西方国家陷入严重经济危机之后苏联却成功完成“一五”计划所致。照他的意思,统制经济就是指政府或行会等公共团体所施行的统制或干预经济的政策,但其施行的地域空间会因时代的不同而不同。应当说,他的分析是抓住了“统制经济”的本质属性的。不过,他的分析也有着理论上的错误。第一,他把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与当时西方国家为摆脱经济危机而施行的统制经济政策混为一谈了。其实,从政府权力和市场机制博弈的角度看,两者有着根本的区别:前者是政府权力对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的全面替代,并要消灭市场机制的微观主体私营企业,而后者则是政府权力对市场机制的局部或大部替代,并要扶助私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第二,他未能指出当时西方国家所施行的统制经济政策的具体差异,而将之一律称为“统制经济”,但由于西方国家国情和经济学传统的不同,它们所施行的统制经济政策在方式方法和程度范围上都有着不小的差异。严格说来,当时只有德国、意大利的法西斯经济统制才是真正的“统制经济”,因为它和苏联的计划经济体制最为相近,但是它仍保留着私营企业和市场机制,而不像后者那样要消灭私营企业和市场机制。
然后,他在简述当时中国已有的统制经济政策的历史由来(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和《建国方略》)和实施情形(如国民政府成立全国经济委员会统制棉业、丝业)的基础上指出,一个国家要实施统制经济政策,必须具备三项先决条件:“民众经济组织之健全”,“强有力之统一政府”和“执行统制经济技术之人才”。中国当时不具备这些条件,所以他断言中国“经济之统制,自亦无从着手”,然而这似乎和他在前文所述及的中国已有的统制经济政策相矛盾。于是,他以自我设问的方式写道,此“又当作何解释耶?将应之曰:统制经济之含义至泛,其实施之程度,亦恒因时因地而互有差异,非具有既定之公式,不可改变者也。理想之统制经济,自以全人类之幸福为前提,以全世界经济生活之统制为目标。此而不能,则求以国境为单位谋一国经济之全部的统制,如苏俄,意大利,德意志即其例也。再次即为一国经济之局部的统制,如英如美如日如中国均属之。”这时,他仍然将苏联的计划经济和德国、意大利的法西斯经济统制混为一谈,并错误地将奉行法西斯经济统制的日本同英、美、中三国归为一类。但是他将当时开始实施局部经济统制的中国和在奉行统制经济政策的同时又尽力维护市场机制和私营企业的英、美两国相提并论,则反映了他在内心深处所固守的市场经济意识。
接下来,他着重指出,“中国之统制经济,既为局部的体制,而非全体的整个的统制,则其进行之程序,自宜以需要之缓急,及上述三项先决条件具备程度之深浅为依归。”他据此主张,国民政府应当立即将交通统制、农业上的粮食与衣料统制、外贸和汇兑统制作为实施统制经济的政策重点。他之所以如此主张,既因为他深知交通、农业、外贸及汇兑对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又因为当时国民政府已经对交通、农业、外贸及汇兑实行了初步统制并取得了一定成效,还因为他认识到抗日战争已经迫在眉睫,中国必须为此在经济体制上做好充分准备。
抗日战争爆发以后,方显廷为了因应战时必须加强国防重工业建设的特殊需要,将自己所主张的中国实施统制经济的政策重点调整为工业资本统制。他指出:“今后我国工业经营,苟欲惩前毖后,趋向合理之用途,则在筹集方面,应仿照苏联先例,力事积聚民族资本;虽间亦利用外资,但务须保持主动地位。在运用方面,应适应世界现势及本国急需,以国防高于一切之原则,定事业之缓急先后。”为此,他从两个方面做了具体分析:首先,在工业资本的筹集上,国民政府“除鼓励华侨投资外,其在国内,不外促进生产与节制消费两端”。所谓“促进生产”,就是要通过增加农矿产品出口换取当时中国尚无力自给的重工业设备。所谓“节制消费”,就是国民政府在实施定量分配办法和节约运动收效不大的情况下,应“先从输入限制及强制储蓄两端入手”,一方面“减少奢侈品及其他消费品之输入,而增加生产物如机械等之入口”,另一方面依靠“摊派建设公债”和“强制建国储金”来增加工业资本储备。其次,在工业资本的运用上,国民政府也应加以统制,并确立“以国防工业为首要”、“民生工业次之”的工业投资顺序。这是因为“立国于武力压倒公理之世界,欲图富强,自必先强而后富。国防工业之建树,乃致强之唯一途径;正如民生工业之发展,为致富之要道也。”
抗战爆发以后,方显廷对于中国实施统制经济的看法还有一个明显的变化,就是特别强调要构建一种由政府经济职能部门倡导于上,各种民间经济组织协助于下的全方位的经济统制体系。而他在抗战之前恰恰未能充分论述这一点。他在1939年5月呈交给国民政府的《建设西南国防工业以促进国家战时生产案》中写道,“组织之联系与调整”是加强战时工业建设的重要步骤之一,具体则要分两个方面进行:一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经济职能部门如中央主管重工业、轻工业和小工业建设的资源委员会、工矿调整处和中国工业合作协会以及各省建设厅、云南省的经济委员会和贵州省的企业公司等等,都要“分头负责推进”经济统制;二是要“以劳资两方之适当组织及工业合作社之联合组织为核心”,组建“民间统制机构”,“俾协助政府施行经济统制”。次年,他又在另一篇文章中指出:“人民经济活动单位的改进也是战时经济所必需的。因为政府要从上而施行统制,非得下而农工商三方面都有无数健全活跃的小活动单位不可。这种活动单位,在农业方面的就是农业合作社。在工商业方面的一种是工业合作社,一种是同业公会。”显然,他所要构建的这种经济统制体系,既能够发挥政府运用各种政策手段统一配置经济资源以促进以国防重工业为龙头的战时经济建设,从而在最大程度上满足坚持长期抗战的物资保障需要,又能在相当范围内保留和调动国营企业以外的民间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能动性,从而避免苏联计划经济体制将经济资源高度集中于政府,致使民间经济组织特别是私营企业失去生存空间和经营活力的弊病。而从本质上说,这种经济统制体系就是一种由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体制或者说是一种国家资本、私人资本共存共荣、分途发展的混合经济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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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方显廷.中国经济研究[M].长沙:商务印书馆,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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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向民.大梦初觉——中国的经济发展学说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
[5]全国生产会议总报告[Z].重庆:全国生产会议秘书处,1939.
[6]方显廷.战时中国经济研究[M].重庆:商务印书馆,1940.
出版图书
现实启示
方显廷强调农业是近代国民经济中最重要的产业,是国民经济其他产业发展的基础,也是使一国经济结构合理化和高度化的基础。基于这种认识,他提出了一系列“复兴农村”的政策建议。这些政策建议对当今中国农业经济发展仍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完善农业基础设施
方显廷认为,农业基础设施是农业和农村经济赖以发展的先行资本。而当前包括
筑堤、
灌溉、
造林及交通设施在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已成为制约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不仅应注重科学规划,而且还不断探索农业基础设施经营管理。对于纯公共产品性质的农业基础设施的提供可作为中央和地方政府支持农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部分准公共产品性质的农业基础设施,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积极引入
民间资本。
发展区域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
当前中国农村一家一户分散式的经营方式,使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等经济资源无法合理流动,影响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方显廷所提出的“中国之合作社也乃一政策而非一运动”的观点具有一定启发意义,中国农村合作制度的构建,应自上通过政府制定扶持相关政策,至下由农民自发地按合作制原则,通过从生产、技术、
资金、
供销、加工层面开展互助合作,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与市场相衔接,向其组织成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来构建中国农村特色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在政府“区域产业集聚”战略的引导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将会在区域主导产业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该组织的形成又将突出区域主导产业的优势,并最终实现区域性的产业集聚。
疏通资金流向农村的渠道
目前中国银行业基本上处于城市资金有余,农村资金有缺口,而
金融运行少渠道的状态,这一现状与方显廷针对民国时期金融状况的分析有一定的相似性,从而在对策上也可吸纳其思想中的有益成份。当前中国政府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准入政策的目的,即将城市剩余资金引入农村,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主要途径是在政府财税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支持下,根据各地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和机构布局现状,允许各类资本在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专营贷款业务的子公司和信用合作组织三类新的农村银行业机构,以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
加强农业职业教育,促进农业技术进步
方显廷痛感到人才资源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他强调教育出
人才,人才促进步。近年来,中国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业增长率中农业科技贡献率比较低。因此,建立和完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是当前中国的迫切事业。此外,政府应充分发挥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科技教育力量,开展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推广农业高新技术和实用技术,提高农业经营者的经营决策能力和现代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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