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自治区粮食局是一个具有较长发展与成长历史的省级行政职能管理机构。
成立历史
1949年9月,新疆和平解放后,对原新疆省田赋粮食管理处实行军事管制。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2月,新疆省人民政府决定,撤消新疆省田赋粮食管理处,成立新疆省人民政府财政厅粮食局,行政上由财政厅领导,业务上由西北粮食管理局领导。1953年2月26日,新疆省财政厅粮食局升格为新疆省人民政府粮食厅,受新疆省人民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部双重领导,同时受西北粮食管理局的指导和监督。1955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新疆省粮食厅改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厅。1971年2月25日,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决定,成立自治区革委会粮食局。1978年3月,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粮食局改名为自治区粮食局。198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确定,从1981年元月起,自治区粮食局改为自治区粮食厅。1983年4月20日,自治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研定,自治区粮食厅改为自治区粮食局。其后,自治区粮食局名称一直延用至今。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粮食工作方针政策和粮食行业法律法规,拟订自治区粮食流通和地方储备粮管理的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制度。
(二)负责自治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实施工作,研究提出自治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进出口总量计划及地方储备粮规模、收储和动用的建议,负责拟订自治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自治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三)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参与粮食风险基金和粮食专项资金管理,研究提出使用的意见及粮食购销价格建议,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和军粮供应与管理,承担自治区有关粮食流通统计和信息工作。
(四)负责自治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研究提出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实施粮食收购资格和军粮供应资格行政许可,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粮食产品地方质量标准、检测制度及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负责自治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指导自治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监督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的执行。
(六)负责自治区地方储备粮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地方储备粮管理,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建议,对地方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制定地方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支持中储粮新疆分公司工作,发挥在新疆粮食宏观调控总体布局中的作用。
(七)研究提出自治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建议,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研究提出有关粮食流通设施自治区投资项目的建议,加强对自治区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的指导,按照有关规定监管粮食企业国有资产
(八)指导自治区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九)指导自治区粮食行业协会和粮食经济学会工作,承担自治区粮食产业化指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十)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自治区粮食局设9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办公用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督查、保密、信访、翻译、修志、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材料的撰写和审核工作;负责自治区粮食行业有关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工作。
购销处
研究提出自治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进出口总量计划和地方储备粮规模建议;研究提出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的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建议;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具体实施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价格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治区粮食价格管理工作,保障军需民食和各种紧急、特殊用粮的供应和管理;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研究提出自治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建议,拟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实施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承担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和信息工作;承担与中储粮新疆分公司的协调联系工作。
政策法规处
组织自治区粮食流通有关重大课题的调研和相关政策的研究工作;参与拟订自治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自治区粮食流通和地方储备粮管理的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指导自治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指导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办证工作。
监督检查处
负责自治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拟订自治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执行情况;负责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活动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自治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监管自治区粮食流通市场。
产业发展处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自治区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提出粮食产业化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产业化经营;负责自治区粮油加工行业管理及全社会粮油加工业的相关统计;负责自治区粮食行业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粮食行业科技管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新技术推广工作;指导自治区粮油加工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自治区粮食行业协会和粮食经济学会工作;承担自治区粮食产业化指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仓储处
研究提出自治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议;承办粮食流通设施国家、自治区投资建设项目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粮食仓储行业管理,落实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自治区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自治区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负责国有粮食企业安全储粮;负责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审查、申报和地方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区粮食质量标准、检测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指导农户科学储粮,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负责自治区粮食仓储设施、基建投资有关统计年报工作。
企业管理处
负责自治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具体实施工作,指导企业深化内部改革,强化经营管理;指导局属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管理、规范运作,监管企业经营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局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财务处
负责编报自治区粮食财务计划、会计预决算和财务会计报表;承担部门预算及有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财政下拨和企业上缴的各项资金;协调落实粮食收购资金和有关财政、金融、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等政策;参与管理粮食风险基金和粮食专项资金;组织自治区粮食行业实施会计制度;指导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
人事处
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宣传思想、干部人事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指导自治区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技能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自治区粮食行业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监察室(与纪委合署办公)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机关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所属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军粮供应办公室
主要职责任务:按照国家、自治区军粮供应政策,统一筹措、协调全区军需粮源,确保驻疆部队军粮供应;承担全区军粮供应的相关管理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政策性资金结算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授权或委托管理全区政策性粮食资金;具体承担全区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的筹措、分解和落实等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机关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自治区粮食局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
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术学校)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区粮食行业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任务;开展中等专业和职业技术教育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主要职责任务: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粮油产品监督检查、委托检验和仲裁检验等工作,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对检测方法、标准进行研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油科学研究所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粮食行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综合配套设计任务;从事粮油、食品、饲料的生产、储藏、检验、病虫害防治等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等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油中心批发市场管理所
主要职责任务:贯彻执行国家粮油流通政策,接受授权或委托承担自治区粮油市场宏观调控职能;发挥粮油流通主渠道作用,为自治区粮油市场的宏观管理提供信息服务等。
现任领导
雍其新
男,汉族,自治区粮食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唐阿塔尔·克力马洪
自治区粮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王卫军
男,汉族,自治区粮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闫俭
男,汉族,自治区粮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力
男,回族,自治区粮食局党委委员、纪检委书记
唐阿塔尔·克力马洪
自治区粮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折为民
男,汉族, 自治区粮食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朱传碧
男,汉族,自治区粮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直属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机关服务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信息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政策性资金结.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军粮供应办公室
乌鲁木齐北站国家粮油储备库
参考资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
近期干部任免信息(2017年1月-4月) .昆仑网—新疆党建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30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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