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历史学派是19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初期在
德国出现的
经济学流派。它强调经济发展的
历史性和
国民经济的有机体现,反对英国
古典经济学强调客观经济规律的“世界主义”(李斯特语)倾向。
学派情况
新历史学派(new historical school)又被称为“历史的伦理学派”。是19世纪70年代以后由历史学派演变而来的德国
经济学派。其主要观点和旧历史学派基本一致,不过在运用历史归纳法上更趋于极端,同时更加强调伦理道德和法律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作用,更加提倡阶级调和与自上而下的社会改良。其主要代表有:史泰因、谢夫勒、阿道夫·瓦格纳等。他们建立了
社会政策的
税收理论体系,因此,被当时财政学家称为德国财政学界的三巨星。
基本观点
新历史学派沿用旧历史学派的观点,否认社会存在着普遍的客观的
经济规律,反对理论研究和抽象分析。新历史学派提倡历史统计方法,搜集行业或城市的历史统计资料,加以罗列和描述,而不加以理论分析和概括,热衷于分析特定时代和特定民族的经济发展史料。
新历史学派反对传统古典学派关于“中性税收”的理论和政策,主张推行积极的
社会政策税收,即不应当把国家的职能局限于法律目的地狭隘范围以内,而必须使复杂的国家活动实现社会目的需要。扩张
政府职能。从这一认识出发,新历史学派不再仅仅是把
税收作为筹集国家经费的纯
财政手段,更重要的是将其作为改变
国民收入分配的工具,赋予税收广泛的经济调节和社会职能,使一般
财富的分配职能从属于
社会政策的目的。
社会政策税收理论是新历史学派理论的精髓,他们指出,只有通过这种政策来改变财产、所得分配不公正的矛盾,才能稳定德国的社会秩序,才能贯彻税收的社会政策。
起源及发展
19世纪前半叶,英国完成了产业革命,获得了世界工厂的地位。A.斯密的自由主义经济学说代表了英国产业的利益,而德国还处在封建割据的农业国阶段,为了发展德国本国的工业,对来自英国的工业品,必须采取保护贸易政策,并在意识形态上对抗英国的斯密理论。19世纪70年代以后,德国产业壮大,日渐走向垄断,其内在矛盾开始显露。1873年的经济危机引起了中产阶级的没落,劳工失业和贫困,社会问题严重。
德国社会民主党德国历史学派的先驱为F.李斯特。此后W.罗雪尔将以 F.K.von萨维尼(1779~1861)为代表的法学研究中的历史方法,应用到经济学方面,奠定了这一学派的基础。继之有B.希尔德布兰德(1812~1878)和K.G.A.克尼斯(1821~1898),形成了旧历史学派。1870年后,在旧历史学派传统的基础上,形成了以 G.von施穆勒为首的新历史学派,其主要代表人物有L.布伦塔诺(1844~1931)和A.瓦格纳(1835~1917)。20世纪初期从内部批判历史学派,并促进历史学派的解体的主要人物有M.韦贝尔(1864~1920)和W.桑巴特。
代表人物
李斯特
罗雪尔
旧历史学派的创始人。他1843年出版的《
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希尔德布兰德
希尔德布兰德介绍过社会主义者恩格斯和 P.-J.蒲鲁东的学说,他指出,妨害德国的政治和经济的统一和发展的原因,以及福利的最大障碍,显然是由于贫困。因此经济学的任务在于认识国民生活的经济方面来解决贫困问题。他指出,经济发展阶段的过程是实物经济、
货币经济和
信用经济资本,从而解决贫困这个社会问题。
克尼斯
相对性原理经济理论看作是完整无缺的,是最后的东西。
他强调研究经济现象、经济生活必须与其他各种文化现象结合,而不能采取孤立的抽象法。他特别强调历史的统计的考察,主张归纳法才是经济学的方法。他指出经济学既不是精神科学,也不是自然科学,而是以第三种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克尼斯是路德派的新教徒,他的历史方法以精神因素为动力,有浓厚的宗教信仰。他是新历史学派伦理主义的先驱,其货币理论属于金属主义。
瓦格纳
生于德国的埃朗根。1853~1857年在格丁根及海德堡大学学习法律和国家学。1858年任维也纳商学院教授,1863年转任汉堡大学教授,1868年转弗赖堡大学、1870年转柏林大学任教授,讲授
财政学、经济学和统计学。初期受英国古典学派影响,主张自由主义,以后参加了
社会政策学会,支持O.von俾斯麦(1815~1898)的政策,并组织基督教社会党,既反对
古典经济学的自由主义,又反对马克思主义,提倡J.K.洛贝尔图斯-亚格措夫(1805~1875)和F.拉萨尔的
国家社会主义。他的主张主要体现在他的财政学体系中。在1872年出版的《租税纲领》中,他宣称其租税纲领是他整个社会改良纲领的最本质的实践纲领。他的主要著作有:《政治经济学读本》(1876),《财政学》(1877~1901),《政治经济学原理》(1892~1894),《社会政策思潮与讲坛社会主义和国家社会主义》(1912)等。
瓦格纳将国民经济划分为三类组织:①
营利性经济组织;②慈善性经济组织;③强制的共同经济组织。其中强制的共同
经济组织社会政策布伦塔诺
一般称他为新历史学派左派或自由派。他曾就学于都柏林、慕尼黑、格丁根、海德堡和柏林大学。1871~1872年发表了《现代工会》。1872年参加筹备
社会政策学会的成立,1872年任布雷斯劳大学副教授,1882年在
斯特拉斯堡大学任教,1889年转至莱比锡大学,1891年又转到慕尼黑大学任教授,讲授经济学、经济史及财政学,直至退休。他的主要著作还有《历史中的经济人》(1923)、《英国经济发展史》(3卷,1927~1929)、《劳动时间、工资与生产的关系》(1876)等。
布伦塔诺的根本立场是主张劳工的团结自由。他指出,劳动力在现代科学中是商品,有它的时代的特殊意义,工会的首要任务在于使工人从不幸的境遇中解放出来,保障最低生活费用的
工资水平流动资本,而完全在于消费者的购买力。他指出,提高
工资、缩短工时,绝不影响工效,反而可以促进企业家采用机器,工资最高的工人反而会成为最廉价的工人。他反对政府的强制保险,主张工人自己管理失业保险。在农业和商业政策方面,他主张自由主义,土地可以自由处理。他和瓦格纳不同,他主张由下而上地推动社会改良。
布伦塔诺指出,工会的要求构成资本主义的组成部分。他不反对资本主义,认为
资本主义制度使社会获得了进步,市民获得了从封建制度下解放出来的人身自由,有了人格的尊严和保障。他虽然也承认
劳动力施穆勒
新历史学派的典型代表,他和瓦格纳、布伦塔诺不同,要求中间阶层,即处于大
资本产业斗争,而施穆勒则与资本家妥协,忠于普鲁士王朝,对容克持批判态度。
解体及其影响 随着1890年俾斯麦的下台和取消反社会党人法,新历史学派存在的基础开始动摇,进入了衰退解体的过程。1883年奥地利经济学家C.门格尔发表《关于社会科学,特别是政治经济学方法的研究》,批判历史学派不能区别理论科学、历史科学和政策实践的关系,将经济现象的历史记述和
经济理论理论经济学马克斯. 韦伯
这是在科学中渗进了价值判断。价值的自由性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出现了空前的
通货膨胀,历史学派缺乏理论,束手无策,许多经济学家都纷纷脱离历史学派,历史学派终于解体。德国的
社会政策学会也在1935年被纳粹党所镇压而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