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内容产业涵盖八大领域,包括数字游戏、计算机动画、数字学习、数字影音应用、移动应用服务、网络服务、内容软件、数字出版与典藏。
其中,移动应用服务、
网络服务、内容软件为技术服务产业,其余则为包含产品与服务的内容产业。
为了通过更加规范化、专业化、流程化的工作方式,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听取各方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于2019年9月30日批准《
数字内容资源分类规范》等21项团体标准立项。
这21项团体标准是
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立项的第二批团体标准,覆盖了包括内容资源、数字教育、数字阅读、有声读物、网络视听、电子出版物、网络文学、数字版权、游戏、VR/AR等多个领域,填补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的空白。
这批标准的立项对助推建立“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建立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互协调、互相支撑的服务和管理标准体系起到了积极作用,在贴合产业发展需求、激发企业主体活力,及时推广行业科技成果、提升产业竞争力等方面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