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内容产业是信息技术与文化创意高度融合的产业形式,涵盖数字游戏、互动娱乐、影视动漫、立体影像、数字学习、数字出版、数字典藏、数字表演、网络服务、内容软件等等,为三网融合、云计算、无线网络等新兴技术和产业提供内容支撑。
概念
数字内容产业也称内容产业、信息内容产业、创意产业。最早正式提出“内容产业”概念的是在1995年西方七国信息会议,1996年欧盟《信息社会2000计划》进一步明确其内涵,包括制造、开发、包装和销售信息产品及其服务的行业。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鼓励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
运用信息技术进行数字化并加以整合运用,向用户提供数字化的图像、字符、影像、语音等信息产品与服务的新兴产业类型。如,手机电视。
分类
以内容特征作为分类依据,可将数字内容产业分为数字传媒、数字娱乐、数字学习、数字出版和面向专业应用导向五大类。
欧洲《信息社会2000计划》指出,信息内容产业包括媒体印刷品(书报、杂志)、电子出版物(数据库、电子音像、光盘、游戏软件)和音像传播(影视、录像、广播)。各国和地区对内容产业的界定和具体领域分类基本相同,但也各具特色;如我国台湾把数字内容产业分为8类,包括数字影音应用、电脑动画、数字游戏、行动应用服务、数字学习、数字出版典藏、内容软件、网络服务和数字艺术产业。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把内容产业也称为创意产业,根据北美NAICS产业分类,创意产业包括传媒和信息产业、纯艺术产业、专业设计服务业、商业性质文艺和体育产业四大类,17个明细分类。
爱尔兰国家政策顾问委员会认同的内容产业的主流涉及大量信息管理和传递的重要产业,如金融服务和保健,同时也包括传统的内容产业(娱乐、教育和出版);韩国的839信息内容产业战略中,“9”是指内容产业的9个领域,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同的是包括智能机器人。
构成要素
首先,它是在传统的媒体印刷品、电子出版物和音像传播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大致相当于我国的文化产业和信息资源开发产业;
第二,内容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来源于创意;
第三,网络通路是内容产业的传播模式,是价值链的重要构成部件;
第四,产业基础比较好。
产业基地
数字内容创意产业基地应该是集物业、技术、商务、资本为一体的服务体系,具备孵化、研发、培训、策划、创作、制作、后期、测评、发行、出版、推广、设备、服务、会议、广告、传媒、衍生品设计及其产业化等一系列功能,是培育和扶持处于创业期和成长期企业的服务机构和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