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机构是根据国家制定的方针、政策、法令以及规章制度,领导与管理教育事业的工作部门。是国家行政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组织活动一般包括:规划
教育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编制具体任务、权责范围和各种工作机构相互间的分工合作关系,制定
教育行政管理的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教育督导的实施等。从法律规定所管辖的区域范围来划分,可分为中央教育行政机构和地方教育行政机构。从行使职权的业务性质来划分,可分为一般权限的教育行政机构和专门权限的教育行政机构。
教育行政管理是国家通过行政机构依法以行政手段对教育实施的管理。其主要内容有:专门人才的培养与规划,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与计划管理,教育结构与布局,
教育管理体制,教育制度,教育经费管理,教育行政组织机构及人事,教育质量的评价,教育立法,教育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等。在中国,从教育行政管理的机关而言,主要指
教育行政机关的活动;从教育行政管理的层次而言,既指中央的教育行政管理,也指地方的教育行政管理;从教育行政管理的范围而言,大到方针政策法规和教育体制的构建,小到具体规章制度及其实施都应包括在教育行政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