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的教育者简而言之就是按照
法律法规和行业
规范,根据学校条件和职称,从事教育事业的人,在一定
社会背景促进
个体社会化和社会个体化活动的人。广义的教育者是指所有的生命个体。
在
教育活动中存在着“教”与“学”两种活动,更确切地说,是“教”与“学”两种活动构成教育。虽然,参与到教育活动之中的所有人都有“教”与“学”的责任或义务,但各自的职责重点不同,一部分人主要以“教”为职责,一部分人主要以“学”为职责。
教育过程不同于对人的
身心发展发生影响的其他过程。它是教育者的有目的的活动过程,所以,离开了教育者及其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也就谈不上什么教育。教育者是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人的因素,而且是一个基本要素。
教育者不仅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基本要素,而且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他把
受教育者作为“教”的对象,以教育影响为手段,把引导和促进受教育者身心的发展变化作为活动目的,力求使自己“教”的对象的身心发生合乎自己社会的变化。因此说,教育者作为教育活动中人的因素,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更确切地说是“教”的主体。
A、教育者是
教育活动的设计者、实施者和组织者,对整个教育活动起领导作用;
C、教育者的教育反映着社会的需求和人格,控制着整个
教育过程的推进和
教育内容的设定,因而教育者教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学生的发展质量;
D、教育者的教育活动
内容影响着学生学习活动的内容,
控制着学生活动的时间和效果,因而在教育活动中居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