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服务型大学的直接源头是19世纪美国的
威斯康星大学。其校长范海斯在威斯康星大学就职演讲中提出的“为州服务”的理念,开启了服务型大学的新纪元。但是,“服务型大学”概念则是在20世纪中后期才正式提出的。最早提出“服务型大学”概念的是
挪威奥斯陆大学的阿瑞德·特捷达夫。他认为,服务型大学的主要特征是:“对其学术劳动力的管理是通过与外部客户在购买研究、教学或咨询服务时所达成的合同来控制,依赖于它所得到的合同以及它在市场上的持续竞争力。”
服务型大学在我国的发展形式,就是
教学服务型大学。首次在我国提出“教学服务型大学”概念的是
华中科技大学的刘献君。他在其《建设教学服务型大学——兼论高等学校分类》一文中明确指出:“在现有高等学校研究型大学、
教学研究型大学、教学型本科院校、专科学校和
高等职业学校的分类中,应增加教学服务型大学,列在教学研究型大学之后。”
2007年,
刘献君就提出“
教学服务型大学”概念,并且,他定义为:以本科教学为主,适度发展研究生教育;以服务地方为宗旨,培养地方需要的
应用型人才,产出地方需要的应用性成果;大力开展以满足社会需要为目的的服务活动,形成全方位为地方服务的体系。这一分类被很多地方本科高校采用,并由此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比较认可的
黑龙江科技大学、
江汉大学、
浙江树人大学、
武汉纺织大学、
宁波大红鹰学院、
常熟理工学院、
铜仁学院等明确以“教学服务型大学”分类,并且以“全国教学服务型大学建设”研讨会的方式探究此类大学如何建设与发展。
教学服务型大学是现代大学发展分类的产物,是指在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基本规范的基础上,以服务理念运行、管理的现代大学。教学服务型大学有六个特征:教育价值人本性、办学理念服务性、大学职能教学性、人才培养应用性、学校系统开放性以及管理流程优化性。
新建本科院校朝应用型大学方向转型发展,出现了两大阵营,一是
应用技术大学,二是
教学服务型大学。
教学服务型大学建设的基本思路应该是坚持全方位服务地方的理念,重点体现在价值取向服务地方、学科专业对接地方、人才培养面向地方、科学研究着眼地方、师资队伍融入地方、国际教育植根地方、文化建设引领地方等方面。
教学服务型大学的发展,顺应了服务经济时代的需求,办学者必须牢固树立为社会服务发展的思想;应将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大职能整合起来,完成大学的核心使命——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