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协理员是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上级
政治机关派到
团以上单位的机关(部门)的政治干部。在上级政治机关、本机关(部门)党组织的领导下和机关(部门)首长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上级政治机关派到团级以上单位的机关(部门)、科室的政治干部。在上级政治机关、本机关(部门、科室)党组织的领导下和机关(部门、科室)领导的指导下,进行政治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机关设置政治协理员,始于抗日战争时期。1942年10月,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颁布的《中国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第八路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规定,在某些军事部门和后勤性质的部门设立政治协理员。后来,团和相当于团的机关、部门及直属单位也设置政治协理员。
政治协理员必须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政治工作经验,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本机关(部门、科室)的业务工作,坚持原则,遵纪守法,谦虚谨慎,公道正派,团结同志,联系群众。政治协理员必须是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政治协理员的主要职责是:①组织机关(部门、科室)人员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及时向上级政治机关、本机关(部门、科室)党组织和领导反映情况、请示报告工作。②组织机关(部门、科室)人员进行理论学习,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和心理服务工作。③协助党组织负责人做好党组织日常工作,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④做好干部管理的具体工作。⑤组织机关(部门、科室)人员开展防间保密和法制、纪律教育,落实
预防犯罪工作制度和措施,做好安全保卫工作。⑥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和学习英雄模范活动,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做好共青团、青年、军人委员会、拥政爱民和奖励等工作。
团级单位的
司令部和保障处(后勤处)一般为副营职协理员。师级单位的司令部和保障部(
后勤部)可以有副营职政治协理员、正营职政治协理员、副团职政治协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