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校分开
中国高等教育改革方法
中国的高等教育在改革开放后迅速发展,而从20世纪90年代的十几年中高等教育更加普及,在这个过程中也凸显了中国行政化体制下高等教育的很多弊病。政校分开,指高等学校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政府教育行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管理权,即宏观调控,但不得干涉校方合法的治校行为。即,政府作为公立高校的管理者与办学者分开,所有权与办学权分离,责权利分明。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举办体制走向多元化,政府只是公立高等学校的举办者,高等学校是办学者,依法管理和经营学校资产。
概念提出
许多学者意识到高校行政化的管理与体系中,学术的百家争鸣受到制约,人才的培养难臻佳境。相反却使学术不端,教育腐败等问题层出不穷,官场文化盛行,高等院校千篇一律,素质教育的发展与创新型人才的涌现根本无从谈起。 于是,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学校自治、教授治校等概念开始提出。
2010年2月28日,政府公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并在2月28日—3月28日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纲要首次明确提出“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取消学校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纲要》中提出要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改变政府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涉。针对学校内部的行政化管理,《纲要》提出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同时探索建立高校理事会或董事会。此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多次提到“改变高校行政化倾向”:2010年1月11日—2月6日,温家宝在中南海主持教育规划座谈会时曾强调,“制定教育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必须坚持落实和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改变教育的行政化倾向”;2月27日,温家宝在与网友交流时,也提到“教育行政化的倾向需要改变,最好大学不要设立行政级别”。
内容简介
“政校分开”使公立学校的所有权与办学权分离。在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公立学校制度走向多元化。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27 13:43
目录
概述
概念提出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