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牧地是指自然形成或经改良并有围栏的、专供牲畜放牧利用的饲料地。通过放牧饲养方式,家畜从放牧地可获得充分必需的
牧草营养,维持正常生长发育。
放牧地亦称“牧场”。在
草原、草坡和林地中供家畜牧食的地方。是土地利用的一种形式。家畜进行放牧饲养时,在放牧地上应建立各种设施,如修建牧道、放牧地围栏、停歇处、棚圈等。
放牧地通常指自然形式,经过改良或人工栽培,有围栏为界,专供放牧用的,多由下繁草组成的草地。如白三叶放牧地、狗牙根放牧地等。牧区广阔的天然草地、农区的农闲隙地、草山草坡、河湖滩地、林间草地、农作物茬地等,绝大部分都为牲畜的放牧地。部分人工草地亦是高产优质的放牧地。放牧地利用价值取决于草地类型、牧草种类、牧草生育阶段、利用时期以及放牧利用制度等。放牧地要求植株较低矮、生长繁密、再生力强、耐恶劣条件,耐牧。
人工草地可用以收割牧草作青饲、青贮、半干贮或制作干草,也可直接放牧利用。足够的人工草地,对减少家畜因冬、春饲料不足而掉膘或死亡损失,增加畜产品产量和提高土地利用率等,均有重要意义。因此人工草地面积的多少,常是衡量一个地区或国家畜牧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欧美各国的人工草地面积合计约为耕地的50%以上,约占各国草地总面积的10%左右。中国的人工草地可追溯到西汉时张骞从西域引入牧草
紫花苜蓿开始种植,经历代多次引入和栽培其他牧草,至1986年人工草地面积约为1.1亿亩,约为耕地面积的7.3%,占天然草原的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