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订新约运动
南京政府发起的一场同外国列强“改订新约”的运动
从1928年6月起,南京政府大力宣传要摆脱不平等条约的束缚,并发起一场同外国列强“改订新约”的运动。
事件背景
从1928年6月起,南京政府大力宣传要摆脱不平等条约的束缚,并发起一场同外国列强“改订新约”的运动。尽管在这个运动中,南京政府改组了上海公共租界和法租界,并收回镇江、厦门、威海等租界,但它“改订新约”的内容主要限于关税自主和废除领事裁判权两项。在关税自主方面,南京政府从1928年下半年开始,先后同美国、德国、意大利、英国、法国、挪威、比利时、丹麦、荷兰、葡萄牙、瑞典、西班牙12个国家缔结关于关税问题的新条约,使海关税率有所提高。但是,南京政府在制定海关税率时仍要受这些国家的约束,并且中国的海关行政权继续操纵在外国人手中。在废除领事裁判权方面,南京政府与旧条约期满的意大利、比利时、葡萄牙、丹麦、西班牙等国订立了新约。但是,由于日本和英、美、法等国反对废除领事裁判权,所以,南京政府尽管在1931年5月公布了《管辖在华外国人实施条例》,却未能真正实行。
参考资料
国民党政权在全国的建立及其内外政策.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2013-04-28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0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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