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意兼形声字。从
攴,从
己(己亦声)。形旁攴为手持器械治事状,表示改字本义与治事有关,形旁兼声旁己,像弓箭上的细绳,含约束意,表示改字本义与此有关且表声,改与己同为见纽之韵。改字见于西周(字形2),初时借用
攺(yǐ)字为之,与攺同作“A”,为同形字。战国之时,绝大多数改字承袭西周以来从攴从巳的借用字形,稍有变化的侯马盟书中的构件巳作“B”、“C”、“D”,由蛇形变成近似于跪跽的人形,攴旁也有“又”下加饰笔者。当时最主要的变化还是声旁巳改作己(同为之部),这样改就正式从攺字中分离出来,不再具有同形字关系。《古文四声韵》所载从己声的改在当时是罕见的,但取得主流地位,为《
说文》肯定而行用至今。楷书作改,是小篆的笔势变化。或从殳作“E”,俗体。《说文》本义是“更”,更改、变换、交替。《左传·宣公二年》:“吾知所过矣,将改之。”金文用作人名。又通“戒”,禁戒。
《
唐韵》古亥切《
集韵》《
韵会》已亥切《正韵》居亥切,𠀤音輆。《说文》:更也。注:李阳冰曰:已有过,攴之卽𢻰。《五经文字》:𢻰从戊己之已。《易·益卦》:有过则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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