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资本又称为核准资本、设定资本(stated capital)、名义资本(nominal capital),指
公司依
公司章程规定、有权发行的
资本总额。
(1)容易引起公司设立中的欺诈和
投机等非法行为的滋生。
授权资本制既未规定公司首次发行股份的最低限额,也未规定公司实收资本应与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这就容易产生公司设立中的投机和欺诈行为。
(2)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因为在授权资本制下,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公司资本仅仅是一种名义资本,公司的实收资本可能微乎其微,这对公司的债权人来说,则具有较大的风险性。
(3)不利于维护交易安全。公司成立之初所发行的资本十分有限,公司的财产基础缺乏稳固性,这就削减了公司的
信用担保范围,从而不利于维护交易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