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根据地应实行的各项政策》是1941年党中央发布的文件。
相关背景
敌后抗日根据地,被敌寇、汉奸认为是他们的“心腹之大患”,而对于我们
民族则是坚持抗战实行建国的重要的基础。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在敌我战略相持阶段中,敌寇调动了差不多在华半数的兵力,来不断地残酷“扫荡”这些根据地,而投降分子则秉承日寇意志,也来加紧破坏与捣乱这些根据地。在敌寇残酷“扫荡”与投降分子加紧破坏的情况之下,敌后各抗日根据地的环境,现在无疑地是极其困难的。
为着克服当前困难,巩固抗日根据地以坚持敌后抗战并争取全国抗战胜利起见,抗日根据地的工作者,一方面须要不屈不挠地反对敌寇的“扫荡”与投降分子的破坏,同时须要精致细密地实行各方面的政策。敌后各抗日根据地,在各种政策的实行上,虽然存在有颇大的不平衡性,可是各地所有的光辉成绩,却是不能否认的。我们应当重视这些成绩,但我们决不能以这些成绩来自满,而且在指出成绩时,我们也不能不详细检查我们的缺点。
我们的缺点,当然是有的,其中主要的,则是:对于坚持抗日根据地的长期性,还估计得不够充分;对于各阶级关系的调整,还规定得不够明确;对于根据地的各种政策,还实行得不够细密。为着进一步巩固抗日根据地以便更有力地反对敌寇的“扫荡”与投降深反共派的破坏起见,我们必须改变过去各根据地实行各方面政策时的一般的粗枝大叶的状态。这种粗枝大叶的状态,在抗日根据地的创造时期,曾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现在已经到了必须为精致细密的实行所代替的时候了。
抗日根据地是以实现
抗战建国纲领与实行三民主义政纲为自己底政治方针的。这一方针是完全正确的,我们以后还是遵循着这一方针前进。估计到现在敌后的斗争环境的艰苦、日寇的挑拨阴谋的加紧和投降派的捣乱破坏的加厉,抗日根据地的工作者,以后必须更加注意下列三点:第一,应当时时刻刻仔细注意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巩固与发展,确切照顾统一战线内各阶级各队层的利益。所以在清楚顾及人民大众利益的条件下,必须使不反对抗日的地主资本家能够保有一定的利益与地位,以便适当地调整各阶级的关系,以打击日寇诱引地主资本家的阴谋,打击投降派
鼓煽地主资本家的活动,并巩固敌后的团结抗战。
第二,必须更广大地更深入地推行民主,坚决执行政权组织的三三制。抗战建国是伟大的事业,非群策群力不为功,因之对于各党各派无党无派的忠实抗战建国的各种人才,必须善为团结,珍惜爱护,推心相与,共同合作;而对于狭隘的胸怀与包办的作风,则必须加以反对。第三,抗战建国是长期的斗争,所以抗日根据地的一切工作,必须从能够长期坚持的观点出发。因之,适合于现在斗争条件的一定正规制度的建立,是完全必要的,而且在现阶段上已是充分可能的。
全文内容
中原局并告北方局,山东分局,东南局,南方局,南委:
(一)苏北组织政权机关及民意机关时,应坚决实行三三制,共产党只占三分之一,在开始时还可少于三分之一,网罗各党各派无党无派一切不积极反共之
领袖人物参加,其中应有国民党中派及左派,韩国钧等民族资产阶级及开明地主均应该参加,也可容许少数右派代表,真正组织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联合政权,力避我们包办。这对于全国是有大影响的。
(二)劳动政策力避过左,目前只作轻微改良,例如十四小时工作日者减至十三小时或十二小时,不要实行八小时制,保证资本家能赚钱。
(三)土地政策应实行部分的减租减息以争取基本农民群众,但不要减得太多,不要因减息而使农民借不到债,不要因清算旧债而没收地主土地,同时应规定农民有交租交息之义务,保证地主有土地所有权,富农的经营原则上不变动。要向党内及农民说明,目前不是实行土地革命的时期,避免华北方面曾经发生过的过左错误。
(四)同意胡服对
税收办法的意见,在无更好办法之时暂时照旧法征税,惟苛杂应酌量减轻。
(五)锄奸政策以镇压众人皆恶之少数最反动分子为原则,极力避免多杀人。除政府外各机关团体不得自由捕人罚人。
(六)经济政策是尽量发展工业农业生产与商业流通,力避破坏生产与商业,号召上海资本家到苏北办实业。
(七)文化教育政策只去掉买办大资产阶级的文化专制主义,容许民族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思想存在,容许自由主义的文化人及教育家办报办学。
(八)总之,目前你们的政策只去掉买办大资产阶级及封建大
地主的专制主义及作初步的民生改良,一方面保证工农小资产阶级人权、
政权、财权及言论集会结社之自由,另方面也应保证除汉奸以外一切资本家地主的人权、政权、财权及言论集会结社之自由,只要不武装暴动,任何党派阶层有活动之自由。应容许国民党之存在,应组织进步的国民党。
(九)整个华中都应执行上述方针(当然华北亦如此)。
(十)你们如何具体执行各项政策,望随时电告。
中央书记处
十二月十三日
实行的几项政策
一、合理负担
抗日政权成立前,抗日军政人员没有经费来源,主要是“吃大户”,其次是靠捐献。抗日政府成立后,主要是摊派抗日救国粮和经费,另外仍搞捐献,还动员
妇女捐献鞋袜。1940年,开始实行“合理负担”,征收抗日爱国粮。赤贫农没有土地,贫农土地每人l亩之内,土壤脊薄,收获量少,所收粮食不能自足,免交公粮;中农、下中农土地每人2亩左右,每年收获自足有余,可以少交公粮;地主、
富农土地多,收获多,有余粮囤积,令其多交公粮。
具体办法是:全村免缴的土地亩数和减缴的亩数加在应多缴
公粮的亩数上,用累进的计算法计算。
齐禹县的做法是把地主、富农的土地一亩累进一亩二分或一亩半,再加上每亩收获量比中农收获量多的部分,再累进一次。河西县的做法是按照每人一定土地为标准,超过标准的土地数每亩税量成比例增多。如该村人均3亩,标准税2公斤/亩,比例50%,如果某人有6亩地则前3亩拿税2×3=6公斤,后3亩,2公斤/亩÷50/100=4公斤/亩,4×3=12公斤,所以这人共纳税18公斤。二是每亩拿税斤数不变,按一定比例把多者土地折多。土地若多,税成比例增高。如
标准亩2公斤/亩,3亩/人,比例50%,某人有土地9亩,则前3亩6公斤税,第二个3亩折成3÷50/100=6亩,2×6=12公斤税,第三个3亩折成3÷50/100÷50/100=12亩,2×12:24公斤税,则共纳6+12+24=42公斤税,同时清量地亩,以实亩纳税。
二、土地回赎
1942年和1943年之间,敌、蝗、旱成灾,春季树叶刚发芽即掠争而食,连多年积存粗糠也拿出来充饥。贫困户和缺粮户农民为了度荒活口,被迫将带着庄稼青苗的土地低价卖给地主,地主只拿出25~50公斤粮食就可换取一亩地。1943年秋,抗日政府提出土地回赎政策。齐禹县的作法是,规定农民当出去的地在当地期间生产的粮食扣除
成本算是穷人的,当地时富人给穷人的粮食算是富人的,这样对消折算,该谁找补就谁找补。对算的结果,大部分穷人要回土地算完,互不找补。河西县每个区都成立几个土地回赎小组,逐村组织党员,发动农会进行。赎回价一般略高于卖出价。贫户回赎土地的粮食一部分是政府拨给的救济粮,一部分是向地主、富农借的粮。
三、减租减息
1942年和1943年间,日本侵略军疯狂掠夺,伪政权强行搜刮,农民贫困已达相当严重程度,加之春荒,农民生活十分困难。地主借机放高利贷进行盘剥,有的向农民出租土地,每亩按“三七”、“四六”,即地主分六或七,农民分三或四。这种出租土地的剥削形式还不是大量的,而放
高利贷是大量的、普遍的。放高利贷是以粮为主要形式,农民向地主借一还三,这是比较普遍的高利息。1943年秋,抗日政府颁布减租减息法令,实行“二五”减租、“一五”减息。“二五”减租即从原租额中减去百分之二十五,有的实行了倒“四六”、倒“三七”。“一五”减息即吃一斤还一斤半。减租减息震动了敌占区的群众,纷纷要求抗日政府前去推动执行。
四、雇工增资
雇工增资是在上述政策影响下的雇工运动。标准是使雇工增资到一人能养活一个半人。在抗日政府动员下,不少开明绅士、地主改善了雇工生活待遇,增加工资。少数顽固地主起初不愿接受,在农会组织下,雇工们用怠工、罢工方式迫使雇主不得不接受条件。
1940年~1943年,在抗日根据地实行了合理负担、土地回赎、减租减息和雇工增资政策,从而减轻了地主对农民的剥削,改善了农民的物质生活,确立了贫雇农在农村中的政治优势,推动了根据地的其他各项斗争,为战胜困难,巩固根据地,夺取抗战胜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相关措施
为了巩固抗日根据地.党中央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1942年9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的《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指出:“根据地领导的统一与一元化,应当表现在每个根据地有一个统一的领导一切的党的委员会。”党的一元化领导统一了抗日根据地各部门的工作步调,保证了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推动了根据地的巩固和建设:
为了巩固抗日根据地,中国共产党指示各根据地深入贯彻
减租减息政策。党中央1941年1月28日作出的《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和2月4日发出的《关于如何执行土地政策决定的指示》,对减租减息政策和执行办法作了明确规定。减租减息的目的是扶助农民,减轻地主的剥削,保证农民的政治经济权利,改善农民的生活,提高农民抗日、生产的积极性;对地主实行减租减息和交租交息,保障地主的地权、财权和人权,以联合地主阶级一致抗日;承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中国现时比较进步的生产方式,鼓励资本主义的发展;减租减息必须放手发动和组织群众,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打击顽固不化的地主;注意纠正‘左’的偏向又要注意保护干部群众的积极性。
在党中央政策的指导下,抗日根据地普遍掀起了减租减息的高潮,团结了各个阶级阶层.巩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发展了抗日民主根据地。加强抗日根据地的经济建设和开展大生产运动,是
中国共产党领导抗日军民独立坚持长期敌后抗战的重要一环。1941年,为克服经济上的严重困难,中共中央再次强调走生产自救的道路。各抗日根据地的党政军学人员和人民群众响应号召,掀起大规模的生产运动。大生产运动首先在陕甘宁边区展开。边区政府专门成立生产委员会,制定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生产,要求在原有基础上扩大耕地面积,提高粮食产量,并号召种植经济作物。八路军三五九旅把荒无人烟的南泥湾开发成“陕北的好江南”。
在大生产运动中,中央总结了根据地财政经济工作经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是经济工作和财政工作的总方针。具体方针有:在各项生产事业中.实行以农业为主的
农业、
畜牧业、
工业、手工业、运输业和商业全面发展的方针;在公私关系和军民关系上,实行“公私兼顾”和“军民兼顾”的方针;在上下关系上,实行统一领导,分散经营的方针;在生产和消费的关系上,实行努力生产,厉行节约的方针;实行组织起来的方针。战斗在晋察冀、晋冀鲁豫、晋绥、山东、华南等地区的各敌后根据地军民,在“劳动与武力结合”、“战斗与生产结合”的号召下,创造了大生产运动和经济建设的多种形式 。各根据地运用互助合作的形式把农民群众组织起来,如变工队、扎工队、互助组、合作社等。组织起来进行生产.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大生产运动和经济建设,为渡过严重困难,巩固根据地抗日民主政权,
支持敌后长期抗战,争取抗战胜利奠定了物质基础。同时,发扬了党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积累了一些经济建设的经验,培养了一批经济工作干部。
相关原则
1、在民族主义方面:我们主张,对日坚决抗战到底,反对向日屈膝投降。我们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联合一切真正抗日的友军农党人士共同抗敌作战,反对勾结日宜危害抗战的投降分子(如石友三九类),反对亲日派的一切投降阴谋,反对汉奸伪组织。在抗日根据地上,对于各种汉奸,分别具体处理。坚决的汉奸,坚决的加以镇压,对于胁从分子,则争取其回头为祖国工作。对于敌军伪军的俘虏,则采取释放政策,不加以侮辱,对于其中多少带有抗日性的分子,则争取其为抗战服务。
在争取民族解放的武装力量上,我们于坚持敌后艰苦抗战的过程中,锻炼了五十万人的坚决抗日的武装。我们现在向全国宣布,我们欢迎各党各派及无党无派的真正抗日的人士来
八路军新四军共同抗战,并给以优于一般共产党员的特别待遇,对于少数民族,则我们给以平等的待遇,尊重民族自决的原则,在目前则主要争取他们与汉族巩固团结共同抗日,反对大汉族主义对于他们的歧视与压迫。对于日本以外其他国家,则我们由张亲密联合社会主义的苏联(如孙中山先生死前所曾再三嘱咐的),亲密联合各国劳动人民与彼压迫的民族,同时在独立自主抗战建国的原则下正确运用各帝国主义间的矛盾(如两大帝国主义阵线间的矛盾,与同一帝国主义阵线各国间的矛盾),但同时反对类身投靠于任何帝国主义国家。所有以上这一切,都是完全符合于孙中山先生的民族主义的,是民族主义在现在的正确的具休的实行。
2、在民权主义方面:我们在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上,主张实行三三制的政权组织,共产党员只占三分之一(或甚至少于三分之一),其他友党及无党的抗日人士占三分之二。我们不仅不排斥而且欢迎愿意团结抗日的民族资产阶级、开明绅士、小资产阶级的代表参加。我们既不赞成国民党的一党专政,我们也决不主张共产党的一党包办。在抗日根据地的人民民主权利问题上,我们主张一切不反对抗日的中国人,都有同等的人权,以及言论集会出版结社思想信仰的自由权,任何不反对抗日的地主资本家,都可以安全地享有自己的财产。抗日根据地上的民主政府,仅仅干涉在抗日根据地内真实进行阴谋活动破坏抗战的分子,其余则一律不加干涉,并加以切实保护。所有以上这一切,都是完全符合于孙中山先生的民权主义,并是民权主义在现在的真正的具体的实行。
3、在民生主义方面:我们在抗日根据地的经济政策上,主张积极发展工业农业的生产与商品的流通。我们欢迎他地的资本家到抗日根据地上开办实业,并切实保护他们的营业。我们奖励民营
企业,而把地方抗日民主政府所经营的企业,只当作整个生产贸易事业的一部分,我们主张以发展生产事业调剂货物流通来达到根据地各区域经济上的自给自足。我们主张抗日根据地上的贸易自由,而对于敌寇破坏我抗日经济力量,掠取我被占区资财来实行“以战养战”的阴谋,则坚决予以打击。在抗日根据地的财政政策上,我们主张按照收入的多少,来规定纳税的多少。除少数最贫困的人民免税外,其余的公民,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资本家、地主均在内,都须负担纳税义务,而不将税款完全放在地主资本家身上。我们反对对工农采取拘押罚款的办法,我们也反对对地主资本家采取这样的办法。
我们主张实行适于团结抗战建国的合理的税收。在抗日根据地的劳动政策上,我们主张为着发动工人的抗战积极性,必须实行适当的改良。但增加工资与减少工作时间,均有一定限度,不能过多。在目前为着增加,抗战生产的需要,在某些生产部门,可以酌量采取十小时工作制。劳资间订立劳动契约,在订约后,资本家国须遵行,
工人亦应遵守劳动纪律,以便使生产可以正常地进行。对于劳资间的关系,必须站在团结抗战各国的立场上随时加以适当的调节。在抗日根据地的土地政策。上,我们坚决驳斥“现在华北已实行土地革命”的无
稽论调。现在我们只是主张适当减轻农民负担,来发动农民的抗日积极性。为了这点,我们主张在地中债主方匪适当地减租减息,地租一般地以实行二五减租为原则,按照具体情况,可以高至倒四六分制倒三十分制(即农民得六成或七成,地主得四应式三成),而不要超过这一限度。利息一般的减到社会借贷关系所允许的程度,但亦不要超过这一限度,使农民借不到债款,地主及债主享有土地财产的所有权。至于农民方而,则在减租减息后应继续交租交息,这是坚持团结抗战对农民与地主关系所应当进行的调节工作。
在抗日根据地的人民文化生活上,则我们主张应当普及和提高民众的抗日知识、技能和民族自尊心。我们欢迎自由主义的文化工作者、新闻记者、教育家、学者、专门家来抗日根据地共同进行文化建设与各方面的抗战建国工作,我们欢迎一切抗日青年来抗日根据地入学。我们主张在抗日根据地内实行正规的国民教育制度,大大发展各方面的文化事业(
学校、出版事业以及其他文化事业)。所有这一切,都是符合于孙中山先生的民生主义的,是民生上义在现在的确当的具体的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