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时一种儿戏。
明
沈榜 《宛署杂记·民风》:“正月十六日,小儿多羣集市中为戏,首以一人为鬼,系绳其腰,羣儿共牵之,相去丈馀,轮次跃而前,急击一拳以去,名曰打鬼。期出不意,不得为系者所执,一或执之,即谓为被鬼所执,哄然共笑。捉代系者,名曰替鬼……以此占儿轻佻,盖习武之意。”
清 潘荣陛 《帝京岁时纪胜·喇嘛打鬼》:“初八日 弘仁寺 打鬼。其制:以长教喇嘛披黄锦衣乘车持钵,诸侍从各执仪仗法器拥护;又以小番僧名班第者,衣彩胄,戴黑白头盔,手执彩棒,随意挥洒白沙,前以鼓吹导引,众番僧执曲锤柄鼓,鸣锣吹角,演念经文,遶寺周匝,迎祥驱祟。念五日, 德胜门 外
黄寺 行亦如之。” 清 富察敦崇 《燕京岁时记·打鬼》:“打鬼本
西域佛法,并非怪异,即古者九门观傩之遗风,亦所以禳除不祥也。每至打鬼,各喇嘛僧等扮演诸天神将以驱逐邪魔,都人观者甚众,有万家空巷之风。朝廷重佛法,特遣一
散秩大臣以临之,亦圣人朝服阼阶之
命意。打鬼日期, 黄寺 在十五日,
黑寺 在二十三日,
雍和宫 在三十日。”
打鬼的目的是为了驱赶新娘可能带来的“鬼”。这时,
送亲的人们为了少挨打,便高呼:“新娘没有带鬼来,就是带来了,也被你们打跑了,快别打了,开门吧”一面叫喊一面将带来的
粑粑分送给向她们“袭击”人们并向他们求饶,这场
戏剧性的“打鬼”才告收场,并打开大门,把新娘和送亲的人们迎进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