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额课税是指以纳税人的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
税收。于1799年首创于英国,当时是作为筹措军费的一个临时税种开征的。19世纪后,各国相继仿行,现已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主要税种。所得额课税,通常采取按个人所得与企业 (公司) 所得分别课征制,其征收一般采用分类制和综合制两种方式。所谓分类制,就是将纳税人的利润所得、利息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和其他所得分别单独课征;所谓综合制,就是对纳税人的各种所得汇总一并征收。
所得额主要包括从事营利事业的
生产经营取得的作为纯收益所得、
利息、
股息、
红利、工资薪金、奖金、劳务报酬、财产租赁转让、专利权、特许权使用费等各种所得。所得税课征原则:所得多的多征,所得少的少征,无所得的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