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健康局是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卫生健康和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下同)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卫生健康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并组织实施。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组织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区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综合监管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组织协调《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医疗机构执行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医疗服务规范,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监督管理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负责无偿献血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推动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实施。
(九)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
(十)负责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指导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
(十一)负责全区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
(十二)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四)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要领导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区中医医院集团党委书记:
谭 军 局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区委卫健工委副书记:
李 丽 区医院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区卫生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区卫生进修学校校长):
应成龙 四级调研员:刘 军
所获荣誉
2020年11月17日,被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2020年12月28日,被评为第五届四川省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