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成都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是2019年根据《成都市机构改革方案》组建的部门,由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更名而来,为成都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研究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机制问题和行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承担交通部门法定行政审批事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有关工作,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
(二)拟订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含公交、出租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城乡交通运输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基础设施项目近期建设、维护和年度投资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和评估。
(三)指导监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拟订公路、水路及其运输站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和施工安全的管理;负责国省干线公路和市管航道的管理;负责农村公路、水路的行业监督管理。
(四)拟订交通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营运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公交、轨道交通、出租汽车、水运、客货运输场站、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培训、机动车停车场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船舶 (含渔船)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协调邮政行业相关工作。
(五)负责综合运输工作,负责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城市公共交通、邮政等多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负责协调市域铁路规划、建设及运营工作;协调机场建设及机场周边道路和运输保障工作;负责重大节假日旅客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重点物资运输;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市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和全市物流园区(中心)布局规划建设,统筹协调国内多式联运发展工作,优化国内交通物流组织,推进物流产业发展、重点物流项目建设、物流产业生态圈建设以及国内区域物流合作,促进现代物流业降本增效提质发展,营造现代物流业良好发展环境;拟订促进城市配送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引导物流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和新技术新装备推广,承担先进运输方式和现代物流技术的推广应用。
(七)负责指导交通运输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交通运输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通过交通运输工程带动、装备制造、客货运输等领域发展,在发展交通运输产业的同时,促进和保障产业发展;负责互联网公众租赁自行车、分时租赁汽车、智慧停车等新经济新业态领域发展的政策制定和相关工作。
(八)负责智能交通体系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维护;负责智能交通和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行业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围绕建设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任务目标,优化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职能,简政放权、服务靠前、提高效率。着力发展多式联运等运输方式,推进国内物流统筹发展,降低物流成本,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产业,通过完善交通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运输服务,主动服务产业功能区,促进成都市产业发展。优先实施东部新城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加快东部新城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着力构建多元立体、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快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承担国内物流发展工作,市口岸物流办承担口岸协调和国际物流发展工作,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宣传、目标、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组织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政策法规处:负责研究交通运输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组织起草交通运输行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指导监督;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重大行政行为听证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三)行政审批处: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政务工作、行政审批相关工作;承担协调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和网络理政工作;承担统筹全局公共资源交易、特许经营权工作;承担行政权力的清理规范和负面清单等工作;承担国家诚信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清理行业中介组织,减轻企业负担等工作。
(四)综合规划处: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基础设施项目近期建设、维护和年度投资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拟订物流发展战略规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参与大型城建项目及配套设施交通影响评价的审查;牵头组织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和评估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综合统计、预测及信息发布工作;承担东部新城建设在交通运输领域相关工作。
(五)产业发展处:负责推动交通运输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交通运输产业升级改造;负责交通运输产业跨业界融合和体系建设,牵头交通运输行业在新经济领域中的管理发展工作;负责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信息工作的规划、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有关项目计划、建设和管理;承担智能交通建设等相关工作;承担交通运输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成果评审、鉴定和推广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和新能源客货车辆的推广运用工作。
(六)建设管理处(特许经营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公路、水路及其运输站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造价监管等工作;负责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和资质管理;负责交通运输特许经营建设项目的协调、建设和管理;负责高速公路建设和项目推进工作;参与审定中心城区道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工程规划方案。
(七)公路管理处:负责拟订公路管理发展政策、规定和行业指导意见;承担公路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承担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技术方案、农村公路重点项目技术方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国省干线等地方公路建设重大项目的推进工作;承担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机场周边道路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公路防汛、应急抢险、保通救援等工作。
(八)物流发展与综合运输处:负责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和物流园区建设,统筹协调国内多式联运发展工作;拟订城市配送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引导物流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和新技术新装备推广;承担先进运输方式和现代物流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大件货物运输、重要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重大节假日旅客运输的组织协调;负责道路运输行业(含客运、货运、机动车维修、驾驶培训)管理工作;指导运营性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参与客货运输场站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机动车停车场的行业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价格制定;牵头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
(九)轨道交通处:负责拟订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的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组织实施城市轨道交通的特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工作;负责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作业项目的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制定项目的实施计划、建设时序等;承担协调市域铁路规划、建设及运营工作;承担协调市域铁路公交化相关工作。
(十)公交管理处:负责拟订城乡公交管理的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公交线网规划和布局,协调公交站场、公交专用道、公交港湾站建设;负责城市公交的补贴机制和价格制定;负责组织实施公交客运线路的特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实施重大活动的公交运力保障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城市公交的行业管理,指导其他县(市)城市公交的行业管理。
(十一)出租汽车管理处:负责组织起草出租汽车行业政策法规、服务质量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指导各区(市)县对属地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约车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的评估分析,促进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负责分时租赁汽车、互联网公众租赁自行车的行业管理工作。
(十二)安全监督与应急管理处: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安全评估、安全目标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扫黑除恶和反恐维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承担或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十三)交通战备处:负责拟订交通战备实施意见和措施,规划国防交通网路布局;负责国防运力动员和征用;承担军事运输、平时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务;承担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工作;指导铁路、民航、邮政等的国防交通工作。
(十四)航务管理处(四川省成都市地方海事局、四川省成都市船舶检验局):负责港口(码头)、航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养护等工作;负责营运船舶(含渔船)的技术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路运输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财务处: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负责统筹财政资金、预算外资金、信贷资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的筹集、下拨、使用及监督管理;负责机关预决算、政府采购、财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
(十六)人事处: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引进、职业技能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十七)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十八)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直属单位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有:
(一)成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1.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2.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全市范围的交通专项整治,承办重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3.负责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考核、督查、行风建设和宣传工作。4.负责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候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郫都区、新津区(以下简称“相关区”)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及投诉处理等工作。5.负责由市本级负责的交通运输行业的监督管理等工作。6.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实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并依法及时动态调整。7.指导成都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双流区和各县(市)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8.参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的专项执法行动。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10.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成都市交通运输局信息中心:为全市智能交通和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数据资源的采集、整合和应用;为交通运输局机关履职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撑。负责全域成都大交通数据接入协调、汇聚管理、共享交换、挖掘分析和信息服务;承担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的辅助工作。
(三)成都市邮政业安全服务中心:承担全市邮政行业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相关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全市邮政行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管理、运行和维护。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张涛
副局长:吴三育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清宇
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发礼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晖
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高怡强
成都市邮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禹刚
副局长:周亚军
一级调研员:谢忠
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李林
参考资料
成都发布一批人事任免.“成都发布”微信公众号.2022-04-17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8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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