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性定理
代数学定理
任何一个实二次型f(x1+x2+···+xn)都可以经过可逆线性替换化为一个二次规范形f=z12 +z22+···+zp2-zp+12-zp+22-···-zr2,r是该二次型的秩。且规范形是唯一的。同一个二次型通过不同的可逆变换,所得的不同标准形,系数为正的项数(正惯性指数)和系数为负的项数(负惯性指数)相同。(如右图所示)
定理证明
首先考虑复二次型
设化成的标准型为
之后考虑实二次型
先化标准型
之后由前所述,我们证明p是唯一的。
之后考虑线性方程组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1 13:05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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