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制司
南宋官署名
总制司,南宋时官署名。
南宋时官署名。绍兴五年(1135)置。掌御收头子钱、耆户长庸钱、抵当四分息钱、转运司移用钱、勘合朱墨钱、常平司七分钱、人户合零就整二税钱、免役一分宽剩钱等苛杂捐税,统称总制钱。宋李心传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官制二·经制使》:“绍兴中,又有总制司,以执政官领其事。先是经制司既废,诸路贡赋,或不时至,五年闰二月孟富文以参知政事提领措置财用,富文请以总制司为名,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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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10-24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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