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合
汉语词语
勘合,汉语词汇,拼音kān hé,验对符契。指勘合时所用的符契。出自《经总制钱一》。
解释
验对符契。古时符契文书,上盖印信,分为两半,当事双方各执一半。用时将二符契相并,验对骑缝印信,作为凭证。凡调遣军队、车驾出入皇城、官吏驰驿等,均须勘合。
出处
①《唐律·擅兴·应给发兵符而不给》“不以符合从事,或符不合不速以闻,各徒二年” 唐 长孙无忌 疏议:“不以符合从事者,谓执兵之司,得左符皆用右符勘合,始从发兵之事。”
②明
唐顺之
《条陈海防经略事疏》:“臣又据总兵官
卢镗
手本……与日本金印
勘合
。”
2、指勘合时所用的符契。
①宋 叶适 《经总制钱一》:“得产有勘合,典卖有牙契。”
②《警世通言·钝秀才一朝交泰》:“又将银五十两买了个勘合,
驰驿
到京。”
③《明史·食货志四》:“编置勘合及底簿……转运司亦有
底簿
,比照勘合相符,则如数给与。”
参考资料
勘合
.汉典.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5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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