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战国策·秦策三》:“郑人谓玉未理者
璞,周人谓鼠未腊者璞。周人怀璞过
郑贾曰:‘欲买璞乎?’郑贾曰:‘欲之。’出其璞,视之,乃鼠也。因谢不取。”《
梁书·文学传上·庾肩吾》:“朱丹既定,雌黄有别,使夫怀鼠知惭,
滥竽自耻。”
4、唐
李贤 注《
后汉书》卷四十八 引《尹文子》:“郑人谓玉未琢者为璞,周人谓鼠未腊者为璞。周人遇郑贾人曰:‘欲买璞乎?’郑贾曰:‘欲之。’出璞视之,乃鼠也。因谢不取。”
5、明
高启 《
墨翁传》:“今之逐利者,苟作以眩俗,卑贾以饵众,视之虽如玄圭,试之则若土炭,吾窃耻焉。使吾欲售而效彼之为,则是以古墨号于外,而以今墨售于内,所谓炫璞而市鼠腊,其可乎?吾既不能为此,则无怪其即彼之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