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确定并公布,中国已公布了112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这些城市,有的曾被各朝帝王选作都城;有的曾是当时的政治、经济重镇;有的曾是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地;有的因拥有珍贵的文物遗迹而享有盛名;有的则因出产精美的工艺品而著称于世。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由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从2003年起共同组织评选的,它们都是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能较完整地体现历史传统风貌和地方文化特色的镇和村。这些村镇分布在全国三十一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反映了我国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聚落形成和历史演变过程。
1、江西
景德镇(含浮梁)——1982年2月8日公布(注:当时浮梁县已撤销,原县境并入景德镇市) 2、安徽
歙县——1986年12月8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