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社(英文名Happy Together)是
中山大学批准在珠海校区成立的
同性恋维权学生社团。该社团是中国大陆第一个合法
注册登记的有关于同性恋的学生社团。
社团简介
“彩虹社”的社名引自同志平权运动的标志“彩虹旗”,在其标志中采用了彩虹图案的房屋,以此象征一个平等和谐的
大家庭。彩虹社首次校园招新就吸收了干事和社员近百名。
该社团是一个普通的学术性、公益性学生社团,并期望改变社会上对同性恋的某些偏见甚至歧视。社团下设外联、宣传、秘书、资源及
LGBT五个部门,其中最有特色的是LGBT部,负责组织成员交流、聚会以及开办咨询站。
社团活动
2006年10月13日,彩虹社组织了社团成立后的第一个活动——播放电影《男孩不哭》,学校许多同学都参加了这次影展。
廖明珠告诉记者,他们今后每周都会组织一次影展,还将穿插一些沙龙、讲座活动,主题将多与
同性恋有关,但不是组织同性恋者聚会。据介绍,彩虹社的活动将集中在校内,面向学校师生宣扬“
性向平等”的社会观念,引导公众理解、接受有不同性取向的人群存在。
各方态度
专家态度
性学者
李银河在其
个人博客里发文,称彩虹社的成立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他们是在创造历史,此举意义重大。
对于这个问题,某
社会学家表示,同性恋现象是在
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种
行为模式。长期以来我国的同性恋都应该算是一个被有意识忽视和被边缘化的群体,在国内应该还算是一个相对“禁区”,在传统的家庭观和伦理
道德观中受到不少歧视,被认为是对人类正统家庭观念和世俗
价值取向的颠覆。但是随着社会的
开放性逐步扩大,人们的接受能力不断增强,对待同性恋我们应该更多些宽容,抱一个科学的态度来关注这个被认为是特殊的群体。
网友态度
根据网上一组对此事件的调查中发现,六成多的网友都持理解并支持的态度。有许多网友表示对同性恋者要多些包容,“
性取向不是可以提倡或者反对的,同性恋不是变态也不是刻意的哗众取宠,不是只有占主流的才是'正常'的。同性恋者除了性取向外和我们
异性恋者没有任何不同,人应该学会包容和自己不同的人。”“社会毕竟在前进,风气毕竟在开放,人们也越来越宽容,何况大学本来就是一个宽容的地方,对此我表示尊重。”“中国的同性恋者一直只能在见不到阳光的地方默默承受着一般人的双倍的痛苦,过着双面的生活,他们应受到我们的关注,同情和理解。”
更有网友向同性恋者送上了自己的祝福,“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力,为什么要剥夺别人的权力。在
不伤害别人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可以。若我身边的朋友是同志,我会祝福他们。同性社团我支持和尊重你们,但要保护好自己和你的爱人。一路好走。”“我只是想祝福你们,因为这一路你们会走得很艰辛,毕竟在这里,你的选择是不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虽然这也是一种取向,但是是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的,一路走好。”
但也有网友反对中大的这一做法,“这个社团成立起来,有种难道中大很赞同这种事情的感觉。并不是歧视那些人们,可是我们学校里面毕竟大多都还是正常人,我不希望这种哗众取宠的东西在我们学校继续存在下去。”
校方回应
中大校方回应,彩虹社是一个关注同性恋现象的学术性学生社团。彩虹社负责人廖明珠也向社会澄清,他们不是同性恋组织,现今近百成员多是关心同性恋现象的学生志愿者。
社团前身是个读书小组
廖明珠是
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的大二学生,也是“彩虹社”负责人。据其介绍,“彩虹社”的前身是
中山大学酷儿研究小组,属于“性别教育论坛”下设的一个读书小组。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酷儿研究小组通过在校内举办电影展等活动,为“彩虹社”的成立奠定了基础。
彩虹社指导老师称,新社团成员多是以前的研究小组里的,以前的研究小组是其
社会性别课题研究的一部分,组织的活动参与者曾多达数百人。
自“彩虹社”成立消息传出后,廖明珠就陆续接到多个电话,网上也在流传各种说法,不少人认为这是一个同性恋学生的组织。有媒体称,中大珠海校区之前已有学生社团通过校外组织、协助同性恋学生相互联系,廖明珠对此予以否认。她说她从未听说过这种事情,也没有参与过相关活动。
据了解,就在彩虹社成立第三天,他们便在校园内招新,有近百人报名成为干事、社员。据介绍,这些成员多是大一、大二的学生志愿者,他们多热衷公益活动,有较强工作能力。对于成员是否同性恋的问题,廖明珠称这并不重要,这是
个人隐私,他们在招人时也没有这条标准。她说,“我们是不是同性恋并不重要,我们只是在关注、研究同性恋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