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华,女,汉族,1956年12月生,贵州省黔西县人。1999年8月加入民盟。1982年7月在
西南大学获
文学学士学位。现任
贵州大学艺术学院院长、
教授、
硕士生导师,民盟贵州省委委员,民盟
贵州大学委员会副主委、贵大艺术支部主委,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音乐与舞蹈专业分委员会委员,
中国声乐家协会副主席,贵州省音乐家协会副主席,贵州民族文化学会理事,贵州省音研会副理事长。
1985年至2008年于
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任教,并担任声乐教研室主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2008年至今在
贵州大学艺术学院任教,任音乐系主任、艺术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民盟贵州省委委员、贵州大学民盟副主委、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音乐与舞蹈专业分委员会委员、中国声乐家协会副主席、贵州省音乐家协会副主席、贵州民族文化学会理事、贵州省音研会副理事长。
2006年入选中国音乐家辞典;2006年至2010年连续三届被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特聘为专家组成员,参与选拔和培训贵州代表团赴京参加第12届、第13届、第14届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由于取得优异成绩受到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突出贡献奖”和“先进个人奖”表彰。2007年获中华情艺术风采国际展演贵州赛区最佳辅导教师。2007年获中国教育部、文化部第三届全国义演人才推选贵州赛区优秀辅导教师一等奖。2008年获
中国艺术家协会,中国科技文艺事业促进会举办的第四届《德艺双馨》中国文艺展示活动全国“优秀辅导教师奖”。2009年获贵州大学“优秀教学特等奖”。
从事中学音乐教学3年,高校音乐教育27周年。多次举办个人教学音乐会和历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汇报音乐会20多场,为
中国音乐学院、
中央戏剧学院等单位培养和输送了了大批的优秀人才和优秀教师。培养的学生刘小幻、穆维平、石春轩子等多人多次获奖项达80项之多。并多次担任国内和省市歌唱大赛评委。在《中国音乐》核心刊物和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十多篇。其中两篇获省级一、二等奖。2008年以来作为项目主持人主持和完成了贵州省优秀科技教育人才省长基金项目以及贵州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等科研项目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