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县志》卷六·人物·页十六:“张汧,号壶阳,少工书,有文誉。顺治进士。始弱冠授
庶吉士,改礼曹,履迁至福建布政使,巡抚湖广。居官勤敏,善理繁剧,驭
属吏严而有恩,友诸弟,
俸廉不以毫发私。晚年失职,亦无
戚戚容。著有《壶阳集》。”
张汧,顺治十六年知县山东,历官福建布政使,依附大学士
明珠,恃势贪暴,言路莫敢摘发。官至湖广巡抚。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御史
陈紫芝参劾张汧“莅任未久,黩货多端”,“甚至汉口市肆招牌,亦指数派钱”,康熙帝下谕:“张汧贪婪,无人敢言。陈紫芝独能参劾,甚为可嘉。”张汧被逮捕问罪,供出曾向
徐乾学行贿,并涉及
高士奇和
陈廷敬。张汧被革职。
张汧贪腐大案被称为康熙朝第一贪腐大案,权相明珠、河臣
靳辅等相继被弹劾免职,康熙朝一时人人自危,波及面甚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