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楷(1399~1460),字式之,
浙江慈溪人,明朝永乐二十二年(1424)
进士,官至右
佥都御史。
人物生平
永乐二十二年(1424)
进士,
试政兵部。历任
江西道监察御史。
正统五年(1440),升任
陕西按察佥事。历任
按察副使。
正统十二年(1447),升任
右佥都御史。参与平定
邓茂七起义。
景泰元年(1450),班师至京,被人弹劾“躭诗
玩寇”,罢官归乡。
天顺元年(1457),官复原职
致仕。次年,起任南京右佥都御史。
天顺四年(1460)冬十一月,去世。
文学成就
张楷学问浩瀚,擅长行、草、隶、篆。著有《四经糠粃》、《大明律斛律条撮要》。张楷著有《和唐音》28卷、《和李杜诗》12卷。
人物评价
李贤:好
奖引士类。见人有善,必
延誉之。遇患难者,必拯济之。尤笃于友道。